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行为,切实解决行政检查选择性、随意性等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农业农村系统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范围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的事项是:湖南省“互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目录清单中我局确认的监管事项,今年内部随机抽查4项(详见附件1)。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抽查任务、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检查对象范围和检查时间(详见附件1)。
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从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不随文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组织实施。各检查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后,持检查通知书(见附件2)迅速开展检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规范检查程序。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得随意对未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检查,不得漏项检查等。
(三)强化结果运用。检查人员要按要求提交检查报告,并及时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的,按《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
(四)严格执行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廉洁纪律,不得收受礼品礼金,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的吃请,发现检查人员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2.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通知书
附件1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 计划 编号 |
抽查 领域 |
抽查 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时间 |
4331012024 1001
4331012024 1001
|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31012024 0429 1001 |
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检查 |
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
农业机械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企业 |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记情况;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执行情况: 3.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执行情况; 4.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等情况; 5.生产、销售农业机械的质量情况等。 |
10% |
吉首市辖区 |
10月30日前 |
4331012024 0429 1002 |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行政检查 |
10% |
吉首市辖区 |
10月30日前 | ||
4331012024 0429 1003 |
对渔具及捕捞方法的监管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业渔政管理股 |
个人、法人 |
对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的行政检查 |
10% |
吉首市辖区 |
10月30日前 | ||
4331012024 1001
|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31012024 0429 1004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行政检查 |
畜牧兽医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企业、个人 |
质量安全管理状况 |
20% |
吉首市辖区 |
10月30日前 |
附件2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通知书
:
根据《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吉农发〔2024〕30号)要求,你单位被随机抽取为 检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我单位定于2024年 月 日对你单位开展检查,请接洽并予以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及执法证号
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号:
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号:
二、检查内容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