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
公 示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受吉首市人民政府委托,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5月7日上午在吉首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了《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听证会应到31人,实到31人。针对肖卜龄、田春、李荣光等12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现将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
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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