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求的公告
《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求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43-8520333
2.电子邮件:723217039@QQ.com
3.通讯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建新路33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邮政编码:416000
请在信封上和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提交意见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吉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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