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议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议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吉首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推进科学立法工作。一是做好立法工作。国务院、省、州交办的涉及土地、矿产、测绘、规划有关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新法制定意见征求,二是做好其他涉及我局法律文书意见征求工作。三是市里交办的涉及征求我局意见的其他部门法律法规,我局完成意见上报。
(二)全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工作。一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负责牵头的主要是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此项工作主要是保障企业用地、不动产登记、多规合一工作,已全面完成。今年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则主要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都正按进度推进;二是做好“三清单一事项” (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三是做好重大政策落实工作。这项工作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三清单一事项”工作,全部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一方面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对涉及我局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听证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做好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按照省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由局法规股对我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三是制定执法公示、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并严格执行。目前执法公示、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三项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印发执行。四是规范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参与局法制审核和合同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局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四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1、违法用地共下发109个问题(重复下发4个,实际下发105个),吉首市完成整改44个(完成率41.9%)。2、开展月清“三地”整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闲置土地整改任务清单涉及土地宗数43宗,面积221.9428公顷,阶段性整改已完成37宗,处置率达86%,3、加快推进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截止目前,2018-2020年森林督查图斑整改中整改完成69个,占66.35%。16个已进窗报批待审核。4、深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办理行政案件11宗,收缴罚金217.77万元,收回林地面积7.0631公顷,恢复植被面积7.0631公顷,追责问责11人。
(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021年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办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126件,上年同期为82件,总体数量增4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06件,其中胜诉:70件、败诉35件、调解1件;土地类:65件,林业类5件,规划类35件,矿产1件;其中一审49件,二审47件、再审10件。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度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0件:办结20件(其中维持17件、撤销2件、驳回1件);土地类:4件,林业类1件,规划类13件,矿产类2。
三是起草检查机关等建议书3份。
(五)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局党组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出台了《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责任清单》。二是重视法治队伍建设,配备法律顾问两名。三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完善自然资源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家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月18日“草原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法治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自然资源氛围。去年以来,组织全州开展宣传活动7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悬挂宣传标语120余条,制作展出法治宣传展板20块。
(六)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内、外业进行了调查、卫星耕地动态监测数据的内、外业核实调查工作。
(七)加快组卷报批,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全市上报省厅审查项目共计32个,用地总面积154.686公顷(合2320.29亩)。其中,已领取批文项目11个,批准用地总面积70.3963公顷;已通过省厅审查并下发《缴款通知书》项目共计6个,用地总面积28.2328公顷;正在省厅审查项目共计15个,申请用地总面积56.0706公顷。
(八)优化用地结构,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坚持“民生优先、服务发展、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优先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用地需求,截至目前,一级市场已出让土地13宗,总面积529.17亩,应缴土地价款3.0225亿元。二级市场已出让土地14宗,应缴土地价款7760.9万元。不动产征收土地收益金49.46万元。
(九)推广油茶技术,促进油茶产业发展。2021年一季度油茶种植采取分批供苗定植的方法,目前完成油茶苗定植2247亩。其中太平镇完成定植约737亩,马颈坳镇约620亩,己略乡约225亩,河溪镇约400亩,丹青镇220亩,石家冲街道40亩,乾州街道5亩。目前已经完成供苗20.38万株。整地完成约2500亩。
(十)有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吉首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成果已上报部里,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调整中;对《吉首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重新进行划定;完成《吉首市村庄分类与布局汇总表》的修改调整并上报;认真梳理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制定《吉首市2021年村庄规划计划》;上报《吉首市村庄规划编制分类管理清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通过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提高,但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仅要重视法律事实,更要重视法律程序。
(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近年来在省厅州及市政府不断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情况下,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但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要求仍不相适应,需要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力度。
(三)法制机构薄弱,人员力量不足。法制机构普遍薄弱,没有独立的办案预算,法制机构在履职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能力普遍不足。部分自然资源系统法制机构承担法制审核、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外,还承担其他业务工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法律专业毕业人员少,与自然资源法制建设的要求不适应。
三、2021年度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要求。
1.确保职责明确到位。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检查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存在的问题。
2.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3.确保职能发挥到位。设法规股,明确工作职责,选优配强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1.普法。开展4.22”地球日、“6.25” 土地日、“8.29”测绘日、“12.4” 宪法日、民法典和法治宣传月等相关宣传活动。订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新土地管理法释义》等法律法规书刊。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
2.学法。不断完善和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
把法制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积极推进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解读和研判。
(三)加强法治保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明确局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制定法律
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法律支撑保障力量。保证法律顾问在局法律法规咨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邀请局法律顾问、专家等参加相关会议,高度重视律师意见与建议。
(四)加强依法执政举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周固定召开党组会、会审会研究讨论局重大事项。通过民主生活会、党课等,经常性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醒督促。亲自审定法治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法治工作流程。持续推进与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
加强执行“三项制度”工作督导,通过重点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突破,推进工作质效提升。落实局内部执法机构与法制审核机构分离制度、“两法” 衔接制度等等。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全部在“工改系统平台”“吉首市信用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公示。配齐执法装备,配优执法监管人员。对未尚整改到位且确需逐步整改完善的事项,予以持续关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讲“双随机、-公开”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 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 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2.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2021年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破立结合,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聚焦引领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一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厅要求,对生态红线范围进行调整,尽早完成生态红线的划定;二是和省厅对接,落实省厅将下发的城镇开发规模;三是配合土规院和省建院的技术人员落实对吉首市地形地貌的调研成果,进一步明细划定方案。
(三)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制定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增强公职律师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四)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和内部会审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报送备案、公开发布等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继续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透明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听证等程序规定。落实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限制和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建设权责统一,运转规范,执法严明,监督有力、服务高效,概率有序,勤政廉洁的自然资源执法新机制。
(六)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审查制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依法妥善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事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减少越级上访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处自然资源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矛盾,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