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8 字体大小: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按照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规划,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克服困难,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健全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吉首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思想,把学习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等与当前税收工作结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吉首市税收法制高质量发展。

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在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法制股负责做好了会议纪要。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各项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一年来,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影响、经济下行压力等严峻形势,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建立组织收入工作调度机制,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强化纳税辅导 化解税收风险”精细化管理工作。2021年,吉首市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纪律,在我市经济形势受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税费收入19866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22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334万元,完成市政府口径收入130027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年来,我们释放税费红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分类精准施策, 2021年新增减免各项税费13865万元,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做到“放水养鱼”,激发市场活力。

三、落实权利清单制度,保障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吉首市税务局按照省州局行政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准确把握职权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及追责情形。2021年,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吉首市税务局以及三个派出机构(矮寨税务所、吉首税务所、乾州税务所)的权责清单,共涉及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确认、税务行政奖励等七大项114子项内容,并依法公开行政权力具体运行流程。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推进法制审核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行法制审核制度。吉首市税务局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我局法制审核委员会,依照《吉首市税务局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制审核事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流程,负责对我局重大执法决定实行集体审理。2021年,法制审核委员会共审核通过了2件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案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按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2021年稳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效能,促进公平公正执法。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调研,为湖南省税务系统修改税务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出了修改意见

(二)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

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行政处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杜绝随意加重和从重处罚的行为,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对符合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例举的事项,一律不得擅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纳税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不造成影响,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文件清理。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规费性文件清理》,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从未制定过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优化营商环境,清扫法治渠道。2021年,市局在法律、行政法规框架下明确破产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涉税事务中的权利和责任,畅通管理人履职保障渠道实现重整企业变更税务登记信息、税务征信修复等事务便利化简化破产财产处置环节,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打通破产清算后的注销通道,有力破解税务登记注销僵局。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认真开展退费核查工作。今年,法制股社保股、吉首税务所提请审核一起缴费人申请退还文化事业建设费事项,组织市局法制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就提交的相关案卷资料,按程序进行了初步审核,对一些疑点信息要求社保股、吉首税务所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提出法制建议。   

考虑到该退费申请合法性以及政策的特殊性,市局法制审核委员会责成社保和非税股提请州局相关业务科室,对于涉及本案退还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问题作出政策解答同时我局法律顾问对本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使退费工作合法有序地开展,既保障了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又防范了行政执法风险。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正确应对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做好复议应诉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我局法制部门发挥法制审核作用,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税收争议,2021年,法制部门参与市局5次业务例会,对于业务部门提交的税务争议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21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二)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聘请了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的袁礼春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八、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吉首市税务局在湖南省税务局官网地区主页主动13类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保证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并且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4月是全国第30“税收宣传月”,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一是在吉首家博会、隘口村、民营小区,开展税法宣传、农村社保宣传、税收小课堂等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无接触式税法宣传。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税企QQ群等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抓落实”专题宣传。梳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推送至纳税人。三是挑选符合优惠新政的纳税人为重点辅导对象,采取上门辅导、网络答疑的辅导方式,在隘口村小学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纳税人的法治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抓好税务学法、普法、法治培训及考试。为响应省局2021年执法资格考试,对我局新调进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了一次摸底,积极组织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圆满完成了一年一次的普法学法考试工作,做到三个百分百,即参学率达100%,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

2021年度,吉首市税务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费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税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执纪规范落实偏松、问责不严时有发生

2022年,吉首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依法征收。严格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提高税费收入质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首违不罚”,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严控行政裁量权,加强执法督察检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应用税收大数据开展行业风险排查,把风险应对与组织收入、税收执法风险相结合,精准防控税收流失风险,堵塞征管漏洞,严肃执纪问责,继续推进新时代税收法制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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