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统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统计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法办〔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部署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及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法规专干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统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计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法律案件党组负责等制度,规范统计执法工作。二是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法规专干负具体责任,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落实。三是制定目标任务,创建法治机关。我局制定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建章立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管理,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创建法治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干部法治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要求全体干部必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局党组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相关配套制度。根据中央、省、州《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吉首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质量体系》、《吉首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吉首市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关文件,出台了《吉首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制度(试行)》,设立和完善统计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网络专栏、电子邮箱等举报通道,对举报电话及时登记、及时处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季度做好相关报表联网直报和台账记录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法,通过网络学习,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报名参加学法考试,确保了干部职工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百分百达标。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每年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5次。通过深入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法、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思维。
(三)提升行政效能,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一是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效能提速,做好统计服务工作。二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在履行工作职能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策,注重合法性。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制度。坚持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监督,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2021年吉首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坚决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统计执法、基层调研、人口抽样调查和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全年召开企业统计人员培训5余场次,召开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分管领导专题培训会议3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积极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2021年6月和11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科干班和中青班授课。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执法人员、统计相关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有针对性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落实好统计法律法规。
(四)加强统计执法,认真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按照省、州统计局的要求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工作,2021年9月底对吉首地区按双随机原则抽取10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将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基层统计数据质量自我管控制度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进行座谈询问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坚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全年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法治专题5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6次,集中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长江保护法》、《禁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州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康同志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相关业务股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相结合,确保“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相促进。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方面有所欠缺,学习不够深入。
2.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2021年没有聘请相关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
3.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方法缺乏多样化。
4.部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只注重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忽视了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
5.统计执法力量薄弱。2021年,我局仅有2人拥有统计执法证。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1.加强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习、干部集中学法培训、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推动我局法治学习的系统性与有效性。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聘请相关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
3.制定《市统计局2022年普法集中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合法化。围绕我局统计工作职责,制定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实现统计执法公平监管。
4.对照《湘西自治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落实好年度述法与年终党建述职、年终总结相结合,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加大统计执法证的普及率,让干部积极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的资格考试。
吉首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