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0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州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股室联动协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调整了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制定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则,明确股室职责分工,通过构建职责明晰、高效规范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落实推进具体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理论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领学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局长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周五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8次,周五领导干部集中学习23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党规党章》《宪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1次。

(三)加强业务培训,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调整了普法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制定了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八五”普法五年规划实施方案。一是落实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责任。在市政府网公示发布了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股室成员普法责任。严格按照《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执行。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切实做好系统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管理,将“八五”普法读本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必修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4年10月全局共49人,除近离退休5人免考,普法学法应学应考人员44人,按时完成学时任务,44人全部考试合格,通过率100%。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组织38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同时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34人,通过率89.47%。截至目前,全局在编在岗人员共49人,共45人已获得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执证率91.8%。 法制审核人员3人,占行政执法总人数的6.7%,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行政执法总人数5%的要求。

(四)强化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教氛围营造

一是以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法治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日”“12·4宪法日”等主题日系列宣传活动,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上门入户等,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挂横幅标语,知识有奖问答等方式以及组织在校师生参观企业环保设施等方式进行现场宣教,并组织利用高铁站、商业中心、公交车、各单位电子屏幕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并将环保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24年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环保宣传用品2500余份,现场参与人次7000余人,咨询解答400余人。二是拓展宣传模式,扩大宣传效果。结合报纸报刊、公众号、微信、网络融媒等平台,发布生态环境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讯信息,今年向《中国环境报APP》《团结报》《湖南日报新湖南APP》《时刻新闻》州局公众号、《法治吉首》国家、省级、州级网络融媒、报刊等共推送信息40余篇,发布简讯36篇,浏览量150万以上;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氛围。三是积极上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向州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报送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2件。

(五)强化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通过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和完成监督机制,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能够促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保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二是严格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委托权限行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照《湖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规定涉及的裁量因子,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充分结合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作出合理的综合裁量核算。四是落实“集体讨论审议”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案审会主任,法制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委员会,对案情复杂,处罚较重等案件提请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未经法制部门审核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办案人员不参与行政处罚决定表决,不直接接收当事人罚金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执法监管,推动行政执法“力度”也有“温度”

按照国家、省的环保督察工作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要求和州、市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认真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一直以“当环保铁军办铁案”的高标准要求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定程序办理环境违法案件,近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0。二是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4年对涉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环评审批等33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1份、约谈企业2家,总计罚款数额101.996万元。三是柔性执法,让企业感受执法部门的“温度”。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我局为严格落实省、州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对于符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轻,及时整改,且没有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事业单位,我局严格落实轻罚免罚制度,2024年依法办理免罚轻罚案件22件,其中免罚16件,轻罚6件,免罚金额332.68万元,轻罚金额24.41万元,共计减免罚款金额 357.09万元,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温度”。

(七)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执法人员素质提升

一是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省厅、州局、市司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学习,不断吸取新的知识力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养。二是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湘西州内的异地交叉执法检查行动,我局执法人员多次作为行动的执法骨干,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和查处违法线索交办,获得生态环境部的表扬,在展示我局执法能力的同时吸取全国的先进生态环境执法经验,锻炼了队伍同时带动我局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提高。三是我局每年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在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领域多次取得好成绩,我局办理的执法案卷代表湘西州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案卷评比中获得好评,我局韩霁飞同志在代表湘西州参加2024年“湖南省法治护航美丽湖南”的生态环境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全省团体第二名和优秀个人的好的成绩。四是在生态环境执法硬件配备上进行了提升,配备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现场移动执法箱等,大幅提升了现场侦查、排查、调查、取证的执法能力,更加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八)强化法律指导,推动行政决策规范

充分发挥聘请顾问律师作用2024年顾问律师参与我局33件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1件和农村环境治理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维修等对外和对内业务合同审核修改10余份,参与4件吉首市生态环境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和协议签订等,出具了相关法律专业建议,指导我局依法作出合理的行政决定,促进我局科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九)强化信息公开,推动群众知晓参与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示公开办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抽查企业294家,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294份并全部进行网上公示,在“湘西州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州局公众号、市政府网公示公开“双随机抽查”等行政监督信息59条、行政处罚信息16条、行政许可信息12条、环保信用核查8条、信用承诺书18份、环境诉求 19条。“双公示”信息无迟报、无瞒报、无错报情况,信息报送合规率、及时率达100%,单位或个人申请政务信息公开事项3件并及时回复。

(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4年制定了《双随机一抽查实施计划方案》,公布了抽查企业名录,明确了抽查方式方法与时间范围,减少对被检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频次,为企业正常健康发展减负。二是持续“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2024年《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完成2024年度系统更新升级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量29条,12345投诉答复59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227条;坚持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等政策文件,今年以来我市未审批涉及“两高”的建设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项目,要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促进吉首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四是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产业园区准入清单,有效规避政策风险、环境风险,积极为建设单位提供产业政策咨询,环境影响审批项目10个(承诺制3个、入河排污口3个),指导企业网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0个、环评情况说明及答复16件;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不予行政处罚”。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我分局积极为企业松绑减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吉首市共对22起环境违法案件,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依法作出16件轻罚行政处罚决定、6件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让企业深刻体会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温度”,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强化信访处理,推动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充分发挥吉首市环保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协调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委派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调解工作和民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社会矛盾调解”等工作,今年通过成功调解,办理2件环境纠纷件;二是公布了环境污染投诉的受理平台市12345投诉热线以及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电话等,让老百姓有更多的方式和途径主动参与解决自身周边环境问题。三是及时处理回复环境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环境投诉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防止网络舆论升级。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78件。其中,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1件,群众来访来电2件,上级交办4件,12345热线转办件54,网上投诉5件、其他2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7%。

(十二)强化法制审核,推动文件条例修改完善

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适时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2021以来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个,2024年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1件,2024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涉及公平竞争性审核。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个。2024年向吉首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州人大汇报了关于请求废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建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素质水平亟待加强。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任务和力度加重,以及受垂直改革和编制影响,暂时无法引进年轻的、专业性强的人才,目前我局平均年龄47岁左右,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再加上行政执法装备、检查设备配备不足,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行政执法现状的需要。

(二)法治业务学习亟待提升。法治培训的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强化,形成依法解决行政执法和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惯性思维,避免通过个人意识和经验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三)执法档案管理亟待规范。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常是重案件办理轻档案管理,在整理收集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对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法治意识提升。加强法治培训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实际疑难问题,为依法办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执法队伍力量提升。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引进法治专业、生态环境专业领域的人才,科学配备先进的执法设备,增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力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打造成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宣传氛围营造。落实国家、省、州、市的安排部署,结合重要的宣传主题日活动,开展线下现场宣传阵地与线上利用主流媒体、网络融媒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全面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建设法治吉首、美丽吉首。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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