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中共吉首市委

吉首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湘西州委、州人民政府:

  

2023年,吉首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打造“州域经济核心增长极”目标和“强州府”战略,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制定印发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培训、党校(行政学院)重要内容,2023年,市委理论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专题学习,市政府常务会坚持“第一议题”学法常态化长效化,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治教育专题学习130余次,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市委书记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调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长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并率全州之先代表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对标对表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召开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把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等内容,积极参加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具有湘西辨识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品牌”。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加强简政放权。按照厘权、清权、确权、晒权“四个步骤”,编制完成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9项,全市36个市直部门、12个乡镇街道共确认行政权力事项2828项,公共服务事项414项,乡镇(街道)117项、村(社区)43项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发布率达100%,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四级四同”。清理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完全办结事项42项,村(社区)政务服务办结事项10项,安置点政务服务事项28项,积极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日办,经过部门梳理压缩,可在1日办结的事项共214项,大幅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二是推行行政效能实时监管与数据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监察模块开展行政效能实时监管,推进电子监察“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个案追查与整改。今年来,产生好差评数据32.9万个,评价率99.6%,好评率100%,已采集证照印模37个,录入电子证照78种,电子证照数据汇聚4235条、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13个。

  

三是推进一网通办。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湘易办”APP,全市36个市直部门、12个乡镇(街道)、150个村(社区)均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线上线下可办率达100%,实现从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办理、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产生办件50.1万件。启动湘易办惠企政策兑现工作,已发布惠企文件13个、惠企事项36个。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实现全覆盖,“营商环境问题定期集中交办制度”获《省营商环境专报》推介。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污水、垃圾治理提质增效,供水、供气平稳安全。创新“政务直播间”,打响“吉事即办”政务品牌。全年新增市场主体一万余户。减免企业税费近2亿元。

  

(三)强化制度引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一是科学推进行政立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和改进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申报《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推荐)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聚焦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协助我州制定《平安建设条例》等,积极为我州立法工作提供服务。

  

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印发《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公职律师工作意见的通知》,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完成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政府合同105件,涉法文件76,向州政府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围绕“高频率、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要求,9家行政执法单位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书面《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委托执法事项40项,组织2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每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少于20人,落实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力量、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制度机制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铺开,探索了基层执法改革的吉首经验。

  

二是持续推动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深化“三项制度”作用发挥,各行政执法部门构建了一份方案、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张清单、多项细则的“1+3+4+5+X”制度体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全面推行。

  

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先后对25个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年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评查执法案卷180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市21家执法部门启动部门内部任务236项,跨部门抽查任务121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190人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086家。创新探索实践包容审慎、首违不罚等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落实“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方式,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先告先改,减少执法处罚介入。市交管大队制定10项首次违法警告清单,推出“暂借头盔”服务,深化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五)夯实基层基础,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拓展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三级综治中心和“一站式”矛调处中心等建设,织密人民调解“三张网”,形成“市县、乡镇(街道)、村()”三级人民调解工作格局。综合运用“三二一”工作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30件,调解成功1411件,成功率98.7%,涉案金额约3084万元。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审结44件,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调解成功率42.30%。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2023年,全市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实现全覆盖,市乡(街道)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386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5件,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示范户”130余户、“法律明白人”730余名。构建《帮忙会客厅》律师说法特色品牌,组织吉首政务直播-法律援助专场,发布“以案释法”案例20期,市人民检察院“启明工作室”荣获“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全省最美普法公益集体”。融合湘西特色、地方典故,因地制宜建设市级法治文化广场2处,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8个、州级22个,司法部“法治乡村基层行”调研参访活动走进矮寨镇德夯村,有力推进了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放管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行政决策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部门重大决策合法性要求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行政败诉率高的问题亟待解决。五是基层治理法治化需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夯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提高法治吉首建设水平。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解决经营主体诉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五大行动”为总抓手,打造企业舒心、群众满意的营商环境。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实施全民法治意识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能力。

     

中共吉首市委

吉首市人民政府

                                        2024130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