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吉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积极履职,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顺利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新征程上以高质量履职成效助推吉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学习宣传 

  

1、推动法治学习宣传。2023年以来,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局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不断强化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更加坚定自觉。 

  

2、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对“两纲要”进行深入学习,深刻认识到“两纲要”是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3、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安排局属各部门结合各大宣传日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法治进乡村、“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特定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画、宣传单、展板、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地质灾害《知识手册》《不动产登记知识问答手册》《农村土地违法警示案例》3000余本,向群众发放宣传特刊、法律法规等3000余份,接受宣传普及人数达数千人次,切实增强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职 

  

1. 依法落实供地审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在日常供地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出让、划拨供地审批,在供地审批工作中,能够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认真、高效、细致地服务好企业。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完善信息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补充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规范。“三个一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为企业群众办事构建了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窗通办、一次办成”。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精简涉企证照,积极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失信惩戒制度,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引导诚信自律,实现“阳光监管”。认真落实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履约管理,及时处置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了行政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全面提高我局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强化生态修复,筑牢绿色屏障。一是矿权出让规划有序。全市总共34家矿山,其中县级发证24家,已全部关闭注销;州级发证8家,均已全部关闭,在州级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中均不予保留;省级发证2家,均处于未开采状态,均纳入州级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保留矿山。二是生态修复稳中有进。2023年上级下发的生态修复任务共两项,目前吉首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通过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现已完成施工;有责任主体矿山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

  

5、强化空间管理,坚持规划先行。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吉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基本完成,已完成征求部门意见、专家(部门)审查、公示、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市政府常务会审查、市委常委会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席会审查等程序,正在向省人民政府报批中。二是吉首市共109个行政村,截止目前已启动了98个村庄规划编制,剩下的11个村为“详规统筹类”。三是积极做好项目规划服务。三年来共承办吉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8期次,审查各类规划及建设项目133个;承办吉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审23期次,审查各类规划及建设项目148个。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492 件,建筑面积 227.45万平方米;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90 件,用地面积 7201.65亩;审批市政线性工程13 42.7 千米。

  

6、强化底线意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新分解下达给乡镇(街道),并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二是完成田长制网格划定工作。划定乡级田长11个,村级田长147个,网格田长352个,制作并安装村级田长制标识牌共计136块;三是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吉首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指导意见》(吉自然联发〔20231号)文件,多次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全面压实责任,开展实地督查;

  

7、强化执法监管,维护自然资源秩序。重拳整治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下发停工通知280份,立案200余件,结案160余件;收缴罚没款199.0132万元。对矿山区域进行常规化巡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富余砂石监管。2023年部下发“卫片”图斑2批次共63个,完成全部外业核查举证,外业核查中发现疑似新增违法图斑10个,疑似违法用地总面积33.59亩(耕地2.91亩、基本农田0亩),目前9个疑似新增违法图斑已立案调查,1个非粮化问题图斑已拆除复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系统下发吉首市图斑共3276条,已全部完成线索的摸排核实工作,通过系统完成审核上报3260条。

  

8、依法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配合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落实行政复议建议和反馈制度。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主动搜集做出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认真撰写答辩状,及时提交人民法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行政应诉水平。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2件,其中行政征收14件,行政赔偿12件,行政登记7件,行政协议5件,行政处罚2件。胜诉13件,败诉23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2件未审结,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均已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到位。三是加强与法、检部门工作对接。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认真学习检察建议、司法建议中对策建议,及时完善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弥补漏洞、消除隐患。本年度共收到检察建议6份、司法建议1份,均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9、强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充分利用好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各类社会媒体等平台,积极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服务、“放管服”改革等领域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市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余条。二是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9.强化办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全市完成入户权籍调查32417宗,完成任务总量的100%;共发放证书16803本。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新模式。418日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州建设银行成功开启了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的新模式,截止目前,我市共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11笔业务。三是持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2023年吉首市继续开展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再深入再排查行动,目前省考核55个项目已化解37个,化解率达67.27%。四是全面铺开“交房即交证”改革。截止目前,已为滨江新城、天麓城、大汉新城、碧桂园·云邸、湘泉世纪领域、祥和江山等楼盘共3557户业主现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五是积极探索林权不动产登记。我局已与林业部门进行资料移交工作对接,今年6月完成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及电子矢量数据移交,9月中旬发放两宗林权《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制度建设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议事原则,重要议题严格实行会议讨论制。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重大决策事项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报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涉及其他单位的重大决策问题,严格通过各单位座谈讨论或者印发征求意见函收集意见,最后通过市委市政府把关决定,大大提高了科学性、民主性,同时,加强法律顾问的法律指导作用,对各项决策议题进行法律评估,充分保证了各项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对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开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决策会议制度,在开展依法决策中,充分发挥局班子和党组成员的智慧和力量,力争避免决策错误。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初,我局与三名资深律师签订顾问合同。 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一是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对重大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各类信访事项的处理及行政调解等工作,做到单位事务全覆盖。三是充实法律顾问力量,对各法律顾工作范围按业务模块分配,重大事项法律顾问集体讨论。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巡察的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双公示”平台等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电子化、信息化;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

  

  4、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落实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配合协助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对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积极进行回复和整改。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处理已过有效期、与法律法规不符合的文件。 本年度申请废止与法律法规不符合的文件1份(吉政办发[2017]12号文件),起草规范性文件2份(其中1份为《吉首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现已公布;1份为《吉首市土地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正在进行法制审查。)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执法监察与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专项行动的协作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构建执法监察与用地保障相关联、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联动的分类处置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工作方案是否可行、制度实施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有效等四个方面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重点规范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6类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编号,确保不漏号不重号。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两法衔接”机制。我局通过会议座谈、案卷评查、法治培训学习、观摩开庭等形式,多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现本单位共55名行政执法人员均经考试合格并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进一步取得实效。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偏少,与现阶段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自然资源管理职能集中,涉及法律法规众多,知法、学法工作压力大,基层工作人员学法不够透彻、用法不够精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能力需不断提高。三是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需加快处理,实时监管系统全面启用后,历史积累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日益凸显,化解矛盾、落实整改形势严峻。四是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容易造成矛盾纠纷,发生行政争议,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五是未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未与相关部门有效沟通,导致诉讼案件举证资料不完善。六是我市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其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征地拆迁纠纷不断,加之众多遗留问题短期难以解决,由此产生大量诉讼、信访案件。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2024年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目标任务,采取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方式学习研究,全面准确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扎实做好自然资源保障民生、维护权益各项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破立结合,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制定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增强公职律师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三)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和内部会审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报送备案、公开发布等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继续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透明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听证等程序规定。落实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限制和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建设权责统一,运转规范,执法严明,监督有力、服务高效,概率有序,勤政廉洁的自然资源执法新机制。

  

(五)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审查制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依法妥善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引导信访人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事项。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减少越级上访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处自然资源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矛盾,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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