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吉首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市乡村振兴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积极做好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现将市乡村振兴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张明月为组长,高翼、刘毅、时滔为副组长,杨洁、杨冬、郑爽、彭明安、吴争明、张正勇、陈道军为成员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五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强力推进法治宣传。415日,我局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宣传二十大精神良好氛围”为主题,在局机关和驻点村马劲坳镇竹寨村组织全体干部和村民参加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和村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标语1 0条、设立展板 5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61日,会同州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在河溪社区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顺利实施暨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月活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信访条例》、《党史宣传册》等资料11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逐级、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切实增强全民依法信访的意识。

  

(三)强化依法行政建设。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做到了矛盾问题“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网格化管理格局,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9件,并按照矛盾纠纷“不出市”的工作原则,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以上。二是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登记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上访人“闹心而来,舒心而去”工作局面。2023年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95人次(无集体上访),开展信访调查80余次。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村弱势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欠深入,效果不够明显。主要原因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习宣传形式较为简单,书面学习和领导领学较多,研讨交流少,有的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知半解或理解不透彻,未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个别干部意识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还不强,特别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主要原因是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学归学、做归做,开会谈话讲法治,工作中仍迷信“长官意志”,唯“上级命令”的问题。

  

(三)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需加强。主要原因存在定位不明、权责不清等问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乡村振兴局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通过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扎实有序地推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520日、1228日两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讲话精神。

  

(二)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开展年终述法工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法治宣讲学习力度,提升机关依法办事能力。

  

20216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根据省、州要求,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强化干部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解决乡村振兴问题。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法治政府,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做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管理、小额信贷、农村新(改)建卫生厕所、雨露计划、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等业务中心工作,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手段加强法治乡村振兴宣传,坚决依法处置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使依法推进乡村振兴思想在农村得到普及,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坚持和发展“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群众合理维权,不断强化农村人口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的思想意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良好的乡村振兴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

     

吉首市乡村振兴局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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