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吉首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吉首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吉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吉首市建新东路1号;电话:0743-8514358;电子邮箱:20340698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吉首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各局室中心等配合,组织开展园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建立了“工作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的有效工作机制。园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积极稳妥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及时信息公开

2023年度,园区通过政府门户网、“吉首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湘易办”等载体及时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1、信息主动公开方面:园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  条,其中动态信息20条、信息指南1条、公开年报1条、财政信息1条。通过吉首经济开发区微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58条;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动态公开服务事项20项,办事指南信息20条;通过“湘易办”平台公开优惠政策1项、办事指南信息15条。

2、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2023年度园区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度,吉首经开区加强了政府门户网、吉首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湘易办”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每个平台有专人管理,不断优化平台版块设置,实现平台信息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丰富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30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