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河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吉首市河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河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2023年,河溪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河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河溪镇人民政府共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中党务信息140条、村务信息22条、财务信息20条。公开以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栏等形式为重要手段,及时将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此类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严谨、全面、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人民政府所辖10个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已达到全覆盖,便民服务代办点的覆盖率也达到了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人民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目标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纪委每年定期不定期对人民政府及各村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站所、村点名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促进了各站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为此,我人民政府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河溪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河溪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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