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6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德夯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各高中(中职)学校

全面落实《中共吉首市委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教育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发〔20201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22号)和州教体局的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招生学校与专业

我市2024年度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指标数30人,均为培养项目,省教育厅指定的相关大学承担培养任务。招生学校、专业及指标数具体分配如下: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普通招生计划(20人)。衡阳师范学院,物理学1人、地理科学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人、应用心理学1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2人、物理学1人、化学1人、思想政治教育1人;长沙师范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1人、思想政治教育1人、体育教育1人、应用心理学2人;湖南文理学院,物理学1人、地理科学1人、体育教育1人;怀化学院,生物科学1人

(二)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普通招生计划(10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学教育2人、心理学2人;长沙师范学院,音乐学2人、美术学2人、思想政治教育2人。

二、培养模式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采用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

三、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湘西州户籍(户籍迁入截时间为2024年6月7日)的考生均可报考吉首市和州内其他县的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其他各县招生指标数请从州教体局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文件自行查阅

(二)年龄未满22周岁(200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4〕1号)执行。

(五)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市教体局的安排,在吉首市乡村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市直相关单位、高中(中职)学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一致。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2024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吉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州教体局,州教体局再通知到市教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教体局依据《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

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市教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凡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教体局将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六、有关政策

详见《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七、工作要求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领导,市教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负责实施。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确保我市2024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二)市教体局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填报志愿考生的户籍确认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

(四)市教体局要切实加强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筹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全过程安全顺利;要跟踪做好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培养工作。根据协议,认真落实公费定向培养的合格师范生毕业后就业安置工作。市编制、人社、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能为毕业后的培养对象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及核发工资。

附件:1.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

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2.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

向培养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doc
附件:2.2024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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