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吉首城区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不断提高,燃放烟花爆竹曾是我国传统习俗,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但其带来的环保压力、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群众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引起火灾和伤害事故等反映强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机关的通知要求,吉首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吉首市应急管理局草拟了《关于吉首城区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期限为2024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建议意见,并在上述时间期限内将建议意见及时反馈,并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建议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人:周俊谷
联系电话:8520504
联系地址:吉首市人民政府附楼
相关附件:《关于吉首城区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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