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物业服务企业治理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吉首市物业服务企业治理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3 字体大小:

《吉首市物业服务企业治理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受吉首市人民政府委托,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在吉首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了《吉首市物业服务企业治理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应到46人,实到46人,旁听人员4人。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采纳的意见

建议采取鼓励措施,物业企业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如:2-3年对物业企业进行评估定级,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企业承接业务的资本。

本次听证采纳了这条意见。因为根据《方案》内容,每年市住保中心将会联合市住建局、市规划等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吉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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