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吉首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办法(试行)》

负责人解读:《吉首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7 字体大小:

吉首市农经站副站长刘思伟解读《吉首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2020年以来中央明确提出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2013年我市出台了《吉首市村(社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吉办发〔2013〕33号),2014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4〕36号,两个文件出台至今已过去10年,目前两个文件里的一些条款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2023年4月以来,我们扎实对全市130个村(社区)逐个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驻场指导,共发现1284个问题,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资产登记处置不规范、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村(社区)监督不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同时,国家、省、州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逐渐规范和强化,故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农村集体资金的高效使用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需重新制定符合新形势下的管理办法,故结合市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机构职责、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监督管理、档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共九章四十八条,主要包括:1、总则。主要介绍“三资”管理办法出台文件依据、“三资”办法适用范围、“三资”构成、“三资”管理主体以及实行收支计划管理。2、机构职责。明确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乡镇(街道)村(社区)财务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职责。3、资金管理。明确村(社区)收入内容、资金使用和审批制度以及票据管理。4、资产管理。明确村(社区)资产的定义、经营方式、更新购建、处置程序以及工程项目交易程序。5、资源管理。明确集体资源定义、经营方式。6、监督管理。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以及实行定期审计制度。7、档案管理。明确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和查阅使用手续。8、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处理。9、附则。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经营服务站)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吉首市村(社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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