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了规范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22〕25号)、《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3〕14号)等有关规定,同时与财政部和住建部的财建〔2004〕369号、财建〔2022〕183号文件、市政府已下发的相关文件相衔接,结合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实施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阐述制定的依据、所规范的资金类别、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需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章“资金筹措和计划管理”,共五条。主要确定资金筹措的主体,规范移民安置任务及资金使用计划的建议书、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编制上报的时间和审批程序,确定资金拨入的专户。
第三章“资金拨付与使用管理”,共八条。该章对市移民中心设立资金管理部门、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基本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对六大类13种补偿补助费、库底清理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各类资金的审批、拨付作了程序性规定。
第四章“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共七条。该章对移民工程项目从实施开始的财政预算评审、政府采购管理、进度款的拨付、变更管理,到竣工时验收、财政决算评审等,进行了全过程的规范。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共四条。该章明确了资金监管部门的责任、被监管对象的义务和违规违法行为应受到的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共两条。本章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权,明确了实施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