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优化营商办关于《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吉首市优化营商办对于《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
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二、营商环境的工作有哪些主要内容
根据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工作主要包括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此为吉首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制定的主要的法律依据。
三、《意见》是从哪些方面贯彻营商环境条例主要内容
《意见》从打造高效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开放竞争的一流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一流法治环境、优惠宽松的一流政策环境、稳商富商的一流投资环境、大气包容的一流人文环境六个方面着手,从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各项环境,最终达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目的,共涉及二十一条内容。
第一方面主要是从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展“办事不求人”行动、推行政务服务“帮代办”等方面,破解行业综合许可多头跑等问题,以制度规范不断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方式、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办事成效,着力打造一流政务环境。主要包括:一是除因涉密、安全等特殊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各项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再提速;二是开展“办事不求人”行动,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落实“容缺预审”“信用承诺”制度;三是安排专门人员从事帮办代办工作,负责委托代办事项的代办和申请帮办事项的帮办,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省心、省事、省力。
第二方面主要是从降低市场准入成本、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四上”企业培育工程、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五个方面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开办6个事项组成的“一件事”,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实行企业开办“零成本”“零费用”;二是建立“个转企”种子培育库,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三是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促进全市规模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四是实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五是设立企业上市引导资金,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第三个方面主要是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企业诚信免检制度、坚决打击欺行霸市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规范,明确执法检查尺度,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主要包括:一是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二是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三是实行“诚信分层执法”,对于评为A类的诚信企业,实施企业免检制度;对于评为B类的诚信企业,年度同一类别执法检查,不超过两次;对于评为C类的诚信企业,严格执法检查;四是对“市霸”“行霸”坚持露头必打、逢案必查、查必到底、从严惩治;五是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给企业摊派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第四个方面主要是从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创新创业政策、政策兑现力度三个方面打造一流政策环境。主要包括:一是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等方面参与政策制定的企业代表赞成比例不超过60%的应暂缓出台文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成员比例应向企业家倾斜;二是鼓励优秀人才到园区就业创业给予政策倾斜,支持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人才、企业、项目;三是对符合涉企政策条件的企业,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兑现到位。
第五个方面主要一是从完善我市招商引资“招引专班、建设专班、服务专班”三个专班联动机制,建立一个市场主体、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招商引资企业招引、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进行“保姆式”全流程服务,帮助解决行政审批、建设施工、竣工验收、投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均向投资者全面开放,明确重点产业链招商项目享受招商引资政策优惠。三是明确园区稳商富商优惠政策。
第六个方面是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工作奖惩机制三个方面全面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一流的人文环境。主要包括:建立守信激励“红名单”和失信惩戒“黑名单”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公职人员在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行为,对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机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严肃处理,鼓励县市区和州直单位在改革中先试先行,建立“容错”机制。
四、营商环境的奖惩机制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相关干部。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公务人员“行政污点”记录惩戒机制,对“放管服”改革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作为“行政污点”记入廉政档案,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在省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市直单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排名全省倒数三名以下的,市委、市政府将约谈指标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对单位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酌情减分;对排在全省前三位的,将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