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吉首市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我局拟定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吉首市自来水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吉首市自来水供水价格
二、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参会名额
听证会参加人19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普通群众消费者5名、相关专家学者1名、消费者协会1名、市政府办1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1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旁听5名,新闻媒体名额不限。
三、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三)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听证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方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旁听人员在未入选的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若报名人数不足或者无人报名时,我局将委托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由我局邀请参加。
3、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5个。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局。
五、报名方法、时间 、地点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者,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报名信息(含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1050309424@qq.com,进行报名。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5074389775。
特此公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