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问题
湘西州机动车维修企业底数不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不明。吉首市新晨汽车维修厂、泸溪县昊行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县鑫恒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过滤棉长期未更换:泸溪县鸿诚汽修厂、凤凰县士桥栊修理厂等多家汽修厂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湘西州集中钣喷“绿岛”项目建设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亟待加快推进。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问题比较突出。
二 、整改目标
加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治理和监督工作力度,摸清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底数,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整治达标一批”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四、完成情况
(一)吉首市汽修企业全面摸排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整治。截至目前,已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178家,有一类42家,二类76家,三类58家,摩托车维修企业2家,均属个体经营户。
(二)新晨汽车维修厂问题整改情况。经核实,该维修厂实际为吉首市鑫鑫汽车快修店。1、2024年3月29日,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6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州环罚字〔2024〕62号),7月25日该快修店已履行处罚决定,并对烤漆房活性碳、吸附棉进行更换,对废气处理设施UV 光氧损坏部件进行更换,完善了烤漆房排放口标识标牌,加高排放管道,规范建设了危废暂存间。2、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已下达责令停业整改,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已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并处罚,要求维修企业立即完成备案,已整改到位。
(三)湘西州“绿岛”项目推进情况。已经完成了前期论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65号)已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为“吉首市三色钣喷科技有限公司钣喷中心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治理项目”安排资金330万元。目前正在筹备建设中,拟整合周边汽车维修服务企业钣喷业务,集中建设3000平方米汽车集中钣喷场、建设内容包括钣金、打磨房、中涂房、喷漆烤漆房等构筑物。现相关公司已经完成了基础设计,地点暂定在青山湾加油站对面二手车交易市场内。拟在2025年6月底开始动工。
五、2024年污染防治反馈地址
2024年《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反映,欢迎广大群众致电。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汽车总站旁(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大楼3楼)。
联系电话:0743-825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