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马颈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首市马颈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2时30分至5时,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经济开发区厚驿交通办公大楼12楼)持投标邀请书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1)委托代理编号:HNCXCG-2021-031
2、项目名称:吉首市马颈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3.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吉首市马颈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备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吉首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共3个(包含本项目)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吉首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2时30分至5时,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经济开发区厚驿交通办公大楼12楼)持投标邀请书购买采购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吉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吉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楼。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以吉首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告的信息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首市竹园西巷5号
联系方式:邓丽华(18674319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湘西经济开发区厚驿交通办公大楼12楼
电 话:0743-8715292
联系方式:梁枫(15080880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丽华、梁枫
电 话:18674319723、1508088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