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
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市直机关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 8:00——12:00
下午办公 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为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