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的通知
吉人才发〔2021〕1号
中共吉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
《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2日
吉首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打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按照《湘西自治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州办发〔2018〕2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20〕1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原则和重点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坚持按需引进、精准引进原则。重点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到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符合急需紧缺专业的“985”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符合急需紧缺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五)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六)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七)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八)享受国务院、各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南省“百人计划”“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等专家。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方式
(一)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相应资格条件,对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通过计划审批后,可免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引进对象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可采取调入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需进行。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学科带头人、专利人才、专家学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他特殊人才的引进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考察签约”的方式引进。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根据实际需求按有关规定签约引进。
(四)鼓励支持在吉高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利用优秀人才的专利、技术、科研成果以入股、合作或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兼职聘用等形式引进人才;打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其户籍、人事关系等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和人才发展需求引进人才。
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用人单位根据编制空缺和岗位设置等情况,于上一年11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引才计划。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各单位上报的引才计划进行汇总审核,由市委编办核实编制情况,于上一年12月底前研究拟定全市引进人才工作方案,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定,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审批同意并组织实施。
(二)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包括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引才公告,必要时可组建引才小组到高等院校和人才富集地区进行宣传推介。
(三)资格审查。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初审,按引进范围条件确定初选人员。
(四)面试。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
(五)体检。市人社局按照国家有关招录(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聘用。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急需紧缺人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编办、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及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需签订5年服务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在服务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济待遇:全日制重点本科学历人员安家费2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安家费4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12万元;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安家费15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30万元。
(二)住房保障:引进人才5年内优先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全日制重点本科人员8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000元/月,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500元/月标准发放。
(三)购房补贴: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市内购房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四)配偶安置: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配偶在体制内的副处级以下行政级别、副高以下职称的,调入我市按照全市岗位需求对等安置工作;体制外配偶根据个人专长在市属国有企业优先聘用。
(五)其他待遇:引进人才在市内落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市内入学、参观市内景区景点、市属医院诊疗实行优先办理,为引进人才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每年办理一份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保险。
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实际由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管理及保障措施
(一)编制使用。根据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由市委编办按程序统筹全市事业单位空编,设立急需紧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按照“专编专用、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本单位(含本系统单位)有空编的,原则在空编内解决;空编不够用或已满编的市直事业单位(含本系统单位)确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市编办按程序在全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专项编制中调剂解决。
(二)管理机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三)长效服务。建立人才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在引才、用才、育才和留才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更新用人观念,加大人才投入,主动解决人才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积极为人才提供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的机会,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程序。各单位在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时必须严格坚持原则、严格把握条件、严格办事程序。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操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动态管理。引进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享受的优惠政策:提供虚假信息获得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因引进人才本人过错与原单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的;聘用期间,政治、经济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受到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拒绝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履行岗位职责经单位党组织研究认定的;聘用期内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七、适用范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及之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仍适用原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吉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