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6+关于小溪村洪家大院古建筑群保护整治的建议

序号6+关于小溪村洪家大院古建筑群保护整治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8 字体大小:

吉文旅广函〔2023〕第6号A类

关于市人大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7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龚翼代表:

您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讨论发言中提出的《关于小溪村洪家大院古建筑群保护整治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小溪村是我市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之一,其中洪家大院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小溪村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上,着力从村寨基础设施入手,在2015年市住建部门申报了300万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小溪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项目。下一步,为更好地推进对小溪村洪家大院古建筑群保护整治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在住建部门编制的《吉首市峒河街道小溪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和村庄规划中,对已划定洪家大院及周边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区加强与住建、规划信息中心等部门协作,加大保护措施。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我局在推进乡村旅游工作将小溪村纳入我市乡村旅游重点村,密切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小溪村建设。

感谢您对吉首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领导:曾应华

承办人员:陈  雨

联系电话:13974390326、0743—8516966

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6月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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