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宣传—缴费篇

灵活就业宣传—缴费篇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6 字体大小: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怎么交?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费率为20%(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如:2024 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6711元,如果选择最低档4027元(60%)缴费,月缴费4027*20%=805.40 元(483.24元进入到统筹账户,322.16元进入到个人账户),年缴费总额9664.8元;选择最高档 20133元(300%)缴费,月缴费 20133*20%=4026.60元(2415.96元进入到统筹账户,1610.64元进入到个人账户),年缴费总额48319.2元。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月、按季、按年在“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者“湘税社保”APP上缴费,险种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也可以前往各大银行柜台或税务大厅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为当年,不允许跨年补缴。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温馨提示:参保人服刑期间(不包含社区矫正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再就业的人员)不得缴费。

参保及待遇问题可咨询人社部门相关经办机构;缴费问题请咨询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2813101(参保)2813118(待遇)2830969(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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