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吉首市乾州翌春书法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4〕31号)要求,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集中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评估办学条件,拟同意以下机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机构地址 |
培训类别 |
培训项目 |
1 |
吉首市乾州翌春书法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袁瑶 |
吉首市乾州办事处世纪大道湘泉纯水岸212号 |
文化艺术类 |
中小学生硬笔书法培训
|
公示期自2025年7月4日至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我单位反映。(注: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通讯地址: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215办公室
邮编:416000
电话:0743-85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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