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关于吉首大学医院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大学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吉首大学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吉首市镇溪街道人民中路27号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内 |
建设单位 |
吉首大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蓝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医院位于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内,医院占地面积约650m2,总建筑面积约2305.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医院综合楼(楼层为-1F~3F),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环保等附属工程,医院设置床位数为50张,开设放射科、口腔科、化验科等。医院综合楼负一层除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其他区域属于吉首大学资产处办公区,非医院所属。医院不设置抢救室,也不设置大型手术室,仅进行小型清创、缝合等小型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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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场地各主体建筑工程均已建设完毕,项目施工期仅进行应急事故池的建设,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建议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 1、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定施工现场作业规章制度。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 4、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统一集中分类堆放,能够资源化利用的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不能资源化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进入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万溶江,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m3/d。根据调查,目前医院内公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进入学校污水主管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等相关规范要求,该部分废水应纳入医疗废水范畴,需进行整改后将该部分废水接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接管进入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箱式一体化封闭式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区域进行自然通风和绿化吸收稀释,能够有效的防止大量恶臭污染物随意扩散。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医疗废物储存于单独危废间内,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袋)暂存,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交由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化验废气:加强通风自然消散,无组织排放。 3、固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设污泥收集桶,污泥经人工投加石灰进行消毒、干化,密闭封袋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交由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收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清掏后投加石灰进行消毒干化,密闭封袋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医疗废物:设置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5m2,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袋收集、密封,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废紫外灯管、废药品等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院内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院运营过程中各类无毒无害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 5、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进行防渗分区,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按要求对现有医废间地面及墙裙铺设防渗地胶或环氧漆等防渗材料;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事故应急池/罐,容积≥3m3,并配套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管网和切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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