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吉首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4 字体大小:

一、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吉首市某电动工具经营店销售不合格通用橡套软电揽案

2023年9月1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吉首市某电动工具经营部销售的通用橡套软电缆进行了监督抽查,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3年11月09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2份检验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30928232、TXZJ/20230928235,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标志、导体电阻(20℃)、绝园厚度、绝园最薄点厚度、护套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平均外径、老化前护套断裂伸长率、绝园热延伸、护套热延伸项目不符合JB/ 8735.1-2016、JB/T 8735.2-2016标准要求,依据《2023年湖南省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ZXX2001-2023》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3年12月1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监督处将吉首市某电动工具经营部销售不合格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行为移送给我局处理。我局接到案件后,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的通用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YC 450/750V 2×2.5)0.5卷(0.5卷×50米),销售价格3元/米,共150元、通用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60245 IEC 53(YZ))0.5卷(0.5卷×50米),销售价格4元/米,共200元。货值金额700元,违法所得160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通用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YC 450/750V 2×2.5)50米、通用橡套软电缆(规格型号:60245 IEC 53(YZ))50米;2、没收违法所得160元;3、罚款人民币1400元。罚没总计1560元整。

二、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湘西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案

2024年1月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湘西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电热水壶进行了监督抽查,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不合格。2024年1月25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EED31Q80037401C,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非正常工作和机械强度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9-2008标准,依据《2023年湖南省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309-2023,判定为不合格。

2024年4月12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湘西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电热水壶的行为移送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处理。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的电热水壶(规格型号:8811)7个,销售价格49.9元/个,货值金额1197.6元,违法所得70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2587元;

三、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湘西自治州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烟花案

2024年3月7日,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湘西自治州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开门红”组合烟花、“财神到我家”组合烟花、“恭喜发财”组合烟花等三种组合烟花进行监督抽查,委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中心进行检验。2024年04月1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质量检验及计量检定中心出具了3份检验报告(编号:A2024-009、编号:A2024-010、编号:A2024-011),检验结论:经检验,部件中引燃装置-引燃时间、结构和材质中筒体及筒体壁厚项目不符合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标准要求,药量中单发药量不符合明示值要求(仅编号:A2024-010报告),依据《2024年湘西自治州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检产品不合格。

2024年5月17日,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湘西自治州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上述三种不合格组合烟花的行为移送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处理。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1、不合格“开门红”组合烟花,进货115件已销售45件,销售价格75元/件,进货价格56元/件,货值金额8625元,违法所得855元;2、不合格“财神到我家”组合烟花,进货50件已销售6件,销售价格85元/件,购进价格60元/件,货值金额4250元,违法所得150元;3、不合格“恭喜发财”组合烟花,进货424件已销售89件,销售价格55元/件,购进价格45元/件,货值金额23320元,违法所得890元。以上三种不合格烟花货值金额共计36195元,违法所得共计1895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开门红”组合烟花70件、“财神到我家”组合烟花44件、“恭喜发财”组合烟花335件;2、没收违法所得1895元;3、罚款人民币65151元整(按照产品货值金额1.8倍计算)。罚没共计67046元整。

四、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吉首市某物资贸易公司销售不合格角钢案

2023年8月24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吉首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角钢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样品数量为6根×500mm(3根检,3根备)即2根6M角钢分别裁取3段(根)、每段(根)500mm,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2023年09月19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C2023-02-J40394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尺寸(边厚度)检验结果不符合GB/T 706-2016《热轧型钢》标准要求,依据HNCCXZ116-2023《湖南省热轧角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4年1月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监督处将吉首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角钢的行为移送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处理。2024年1月10日,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将吉首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角钢的行为移送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处理。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角钢(型号规格:∠50*50*3,Q235B)7支(根),销售价格60元/支(根),货值金额2400元,违法所得51.1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角钢7根;2、没收违法所得51.1元;3、罚款人民币4800元。罚没共计4851.1元整。

五、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湘西自治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案

2023年10月2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湘西自治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进行了监督抽查,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3年11月30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31031101,检验结论:经检验,基本功能实验项目不符合GB 17945-2010标准要求,依据《2023年湖南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HNCCXZ 250-2023》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2024年1月1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湘西自治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行为移送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后转移送我局处理。我局接到案件后,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的该批消防应急标志灯具(规格型号:ZX-BLZD-I1LROE8W-S24)未对外销售,只向抽检机构以付费抽样的方式销售了2个,销售价格20元/个,货值金额400元,违法所得40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人民币1200元。罚没共计124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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