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的人员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包括: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毕业年度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是指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之间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含中高职和技工院校在校生,不受法定最低劳动年龄16周岁限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是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劳动者(不含企业职工);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为准;
6、就业困难人员。以省就业中心平台数据为准;
7、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培训报名。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可自行注册登录或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培训工作、培训等级、培训机构和培训时间等。
三、咨询
地点: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社保大楼8楼812
电话:0743-2813914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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