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
为保障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湘自然资发〔2020〕24号)、《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湘西州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州自然资发〔2020〕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拟对确定在吉首市开展“多测合一”测绘工作的机构,建立“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本通知将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规划信息栏目予以公布。
一、“多测合一”测绘的内容及原则
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等所需的测绘服务领域,按照自愿原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相应测绘事项。
二、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工作需要,申请进入名录库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备乙级以上载明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并按资质要求开展相应测绘活动;
3、具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1名(需取得《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6人以上(测绘专业中级2人、初级2人,测绘相关专业2人);
4、中介机构在吉首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的技术员,有专业的仪器设备(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至少4台,手持测距仪至少2台),有开展“多测合一”测绘的基础和条件;
5、熟悉“多测合一”相关的测量技术规范,接受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的行政监督管理;
6、近两年来开展测绘活动业绩和服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7、对利用已有成果进行“多测合一”测绘的,不得重复收费。不得按距离远近、难易程度,选择性地进行“多测合一”测绘工作。
三、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进入“多测合一”名录库的测绘技术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备案申请表》;
2、具有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内容对应的测绘资质;
3、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材料;
6、测绘成果安全保密承诺书;
7、测绘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8、完税凭证;
9、其他相关材料。
四、机构名录库管理
名录库备案每一年更新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度调整,本次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资格;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进入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名录库将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规划信息栏目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予以公布,“多测合一”测绘实行轮值服务制度。
五、退出机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退出名录库:
1、测绘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2、“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被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3、由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严重失信的;
4、测绘资质证书失效或被吊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达不到应具备资质要求,继续从事“多测合一”测绘业务的;
5、不按规定按年度对测绘成果汇交的;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多测合一”测绘业务的;
7、在“多测合一”测绘业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9、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发生一次因“多测合一”测绘地点交通不便、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拒绝向申请人提供服务或要求申请人额外追加费用的;
11、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
申请进入“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单位,请到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提交申请材料。
联 系 人: 梁俊
联系电话: 0743—8511299
附件:《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备案申请表》
《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备案审批表》
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备案申请表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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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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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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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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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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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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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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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固定驻吉机构) |
注册测绘师 人数 |
测绘高级 工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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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师 人数 |
测绘助理 工程师人数 |
其他技术 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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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 成果 质量 承诺 |
我单位承诺对所承担的“多测合一”项目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测绘成果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备案审批表 | |||
单位(公章):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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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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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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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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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本公司依照《湘西州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申请进入吉首市“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所提交证照、文件、材料等真实、合法有效。本公司自愿接受并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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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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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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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证书 |
有效期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审查结果 |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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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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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