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吉首市水利局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吉首市水利局
预算编码:253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时间: 2025 年 6 月
(此页为封面)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姚何华 |
联系电话 |
13974309159 | |||||||||||||
人员编制 |
62 |
实有人数 |
57 | |||||||||||||
职能职责概述 |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水法制宣传和实施,拟订市级水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州及市水利建设投资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州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流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市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市河长布置的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河长制工作。 (八)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市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市河长布置的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河长制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六)加强水质检测中心工作。根据《州政办发[2018]21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具体负责承担全市农村饮用水的检测及水质达标工作,配合疾控中心水质抽样检测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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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 任务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任务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 任务4:负责中小型水库全面工作。 任务5:水资源管理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一)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迈上新台阶 准确把握中央治水新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全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向上争取水利投资9564万元,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巩固夯实安全发展基础贡献了水利力量。 着力推进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及中央预算内项目建设,完成了干溪、龙舞河、新溪河、岷杭冲四条山洪沟治理工程、2024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及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沅水支流武水重要河段(吉首段)、矮寨镇段治理工程竹报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等项目。持续发力推进黄石洞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已完成主体建设任务,预计2025年3月底完工。 (二)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 2024年汛期,我市经历多次强降雨,防汛抗洪形式复杂严峻。我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扛牢防汛抗旱天职,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突出部位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重点河段堤防、在建水利工地的排查预警,开展一线巡查100余人(次);强化监测预警,提升雨水情监测预报精准度,汛期内发布预警短信7440条;科学调度运用水利工程,及时做好河溪水库预泄腾库,有效拦洪削峰,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好水资源调蓄、水安全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护,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实现全市各类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广大群众无一伤亡,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夯实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基础 1、持续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完成山塘治理140处,小型泵站更新改造9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9km,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山塘治理13处,新增蓄水能力24万方,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有效夯实我市粮食安全根基。 2、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475万元,完成工程建设12处,涉及7个乡镇街道16个村社区,覆盖人口1.2万人,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加大“回头看”排查力度,累计派出30组次90人次采取全面普查的方式入村排查,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投入供水设施维修养护资金150万元,更换供水管网25km,更换维修水泵17台,新建维修蓄水池4座,购置维修净水设施4套等措施,保障了农村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受益群众约4万人,持续保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委托专业的水质检测机构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水质检测,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 (四)深化河库系统治理能力 1、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河库管理。整改完成5个河长巡河交办问题,开展专项行动32次,清理漂浮物和垃圾360余吨;完成水利部、省河长办交办的110个图斑复核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积极推动小水电安全达标评级及绿色小水电评价工作,河溪电站已完成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报告编制和自评工作;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全市16座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均达标。 2、以“节水优先”为导向,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大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成12个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对4个计量异常数据的进行认定与销号,实现四率数据全达标;持续推进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已完成46个取水口的信息比对工作,建立取水计量设施电子档案165个,完成率100%;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收缴水资源费55万元,积极对接财政、税务等部门,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研及水资源费源摸底工作;积极完善用水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目前系统内共有名录147个,填报率(含审核率)100%。 3、以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巡查河道长度3227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1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发现涉水违法行为2起均已整改到位,查处1起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贯彻落实“三条红线”,规范取水许可、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完成取水许可审批新办1个、注销1个、延续2个,变更1个,涉河建设项目审批1个、选址5个,参与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1个,建设项目规划许可8个。 4、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关键,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建立水土保持问题台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了2024年湖南省第一次图斑复核涉及吉首市7个生产建设项目整改;全年现场监督执法检查35次,审批办理水土保持方案6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75.5914万元;编制完成吉首市禁止开垦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9796.96 |
23.41 |
15288.98 |
770.1 |
3193.04 | |||||||||||
1.局机关 |
18167.35 |
23.41 |
15288.98 |
2854.96 | ||||||||||||
2.吉首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
1629.61 |
521.43 |
770.1 |
338.08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9736.95 |
1008.32 |
897.93 |
110.39 |
1872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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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8107.35 |
810.41 |
738.63 |
71.78 |
1729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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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首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
1629.6 |
197.91 |
159.3 |
38.61 |
14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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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3.19 |
0.62 |
8.61 |
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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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33.19 |
0.62 |
8.61 |
2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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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首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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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其他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824.96 |
682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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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6821.22 |
68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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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首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
3.74 |
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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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 目标2: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目标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 |
认真对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逐项梳理,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项水利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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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 |
经费使用准确性 |
100% | ||||||||||||
指标2: |
资金使用及时率 |
100% | ||||||||||||||
指标3: |
预算成本控制情况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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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
指标1: 指标2: …… |
部门对单位工作的认可程度 |
非常认可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指标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及评价等次 |
评分:96 等级:优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 60(含)—80 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姚何华 |
计财股股长 |
吉首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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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署意见: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盖章):
年 月 日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水法制宣传和实施,拟订市级水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州及市水利建设投资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指导全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州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流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市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市河长布置的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河长制工作。
(八)承担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市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市河长布置的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河长制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六)加强水质检测中心工作。根据《州政办发[2018]21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具体负责承担全市农村饮用水的检测及水质达标工作,配合疾控中心水质抽样检测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下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水资源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道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水利工程建设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办公室、水质检测中心)、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工作办。
3.人员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局经市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66人: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1人。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其他人员1人,遗属人员7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吉首市水利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完成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中小型水库全面工作、水资源管理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是完成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实施、中小型水库全面工作、水资源管理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水污染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1008.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18728.64万元,包括本级项目支出1107.07万元,上级项目支出17621.57万元。本级项目支出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主要用于小水库库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民后期扶持配套工作经费、水库移民口粮款、黄跃水库管理所买断职工适当救助、水利建设基金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费、水利建设基金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经费、水库管护人员报酬、水利建设基金补助补助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维护费、水利建设基金补助吉首市河长制工作经费、水利建设基金补助世行贷款建设项目、水利建设基金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级水管员工资、水利建设基金补助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经费等方面。上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吉首市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利救灾(抗旱)项目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0.1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社会保险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指导下,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水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水利建设投资规模迈上新台阶
准确把握中央治水新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全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向上争取水利投资9564万元,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增长、巩固夯实安全发展基础贡献了水利力量。
着力推进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及中央预算内项目建设,完成了干溪、龙舞河、新溪河、岷杭冲四条山洪沟治理工程、2024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及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沅水支流武水重要河段(吉首段)、矮寨镇段治理工程竹报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治理等项目。持续发力推进黄石洞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已完成主体建设任务,预计2025年3月底完工。
(二)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
2024年汛期,我市经历多次强降雨,防汛抗洪形式复杂严峻。我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扛牢防汛抗旱天职,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工作目标,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突出部位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重点河段堤防、在建水利工地的排查预警,开展一线巡查100余人(次);强化监测预警,提升雨水情监测预报精准度,汛期内发布预警短信7440条;科学调度运用水利工程,及时做好河溪水库预泄腾库,有效拦洪削峰,减轻下游防洪压力;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好水资源调蓄、水安全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护,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实现全市各类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广大群众无一伤亡,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夯实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基础
1、持续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完成山塘治理140处,小型泵站更新改造9处,畅通“中梗阻”渠道2.9km,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山塘治理13处,新增蓄水能力24万方,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有效夯实我市粮食安全根基。
2、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475万元,完成工程建设12处,涉及7个乡镇街道16个村社区,覆盖人口1.2万人,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加大“回头看”排查力度,累计派出30组次90人次采取全面普查的方式入村排查,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投入供水设施维修养护资金150万元,更换供水管网25km,更换维修水泵17台,新建维修蓄水池4座,购置维修净水设施4套等措施,保障了农村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受益群众约4万人,持续保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委托专业的水质检测机构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水质检测,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
(四)深化河库系统治理能力
1、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河库管理。整改完成5个河长巡河交办问题,开展专项行动32次,清理漂浮物和垃圾360余吨;完成水利部、省河长办交办的110个图斑复核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积极推动小水电安全达标评级及绿色小水电评价工作,河溪电站已完成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报告编制和自评工作;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全市16座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均达标。
2、以“节水优先”为导向,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大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成12个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合格率均达到80%以上,对4个计量异常数据的进行认定与销号,实现四率数据全达标;持续推进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已完成46个取水口的信息比对工作,建立取水计量设施电子档案165个,完成率100%;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收缴水资源费55万元,积极对接财政、税务等部门,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研及水资源费源摸底工作;积极完善用水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目前系统内共有名录147个,填报率(含审核率)100%。
3、以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巡查河道长度3227公里,巡查水域面积11平方公里,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发现涉水违法行为2起均已整改到位,查处1起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贯彻落实“三条红线”,规范取水许可、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完成取水许可审批新办1个、注销1个、延续2个,变更1个,涉河建设项目审批1个、选址5个,参与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1个,建设项目规划许可8个。
4、以提高水土保持率为关键,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建立水土保持问题台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了2024年湖南省第一次图斑复核涉及吉首市7个生产建设项目整改;全年现场监督执法检查35次,审批办理水土保持方案6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75.5914万元;编制完成吉首市禁止开垦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市水利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认真自评,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七、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验
(一)高度关注民生水利建设
我局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初步构筑了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民生水利发展格局;坚持把保障饮水安全、重点水利工程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初步构筑起了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重点的乡村水网;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抗旱的首要目标;对全市重点病险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工作,最大力度的保障了水库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地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水利建设服务发展大局
我局根据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及群众的要求,大力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水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始终把中央扩内需水利投资项目争引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三)注重多部门合作
随着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利工作高度重视,把水利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紧抓不放,强力推动;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协调,为水利发展创造条件;社会各界对水利的认识进一步深入,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的热情空前高涨,积极性、自觉性明显增强。正是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水利事业才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存在的不足
1、水利项目规划编制前期经费紧缺,严重影响水利项目争资立项工作及项目实施。水利工程立项艰难,水利项目申报前期费用大,专家评审、设计和相关费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由于项目前期经费缺乏,制约了项目可研、规划等前期资料的编制;有些项目虽然成功立项,但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到位,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也是捉襟见肘。
2、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因大部分水电站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上配合积极性较差,在报表数据、检查资料准备等方面存在不足。
3、河道管护经费不足,存在专管机构少、人员编制少、监管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
4、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公益事业,其建设成效中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投资主要来源是中央投资。市级投入基本没有,制约了水土流失治理的规模。加之部分群众的水保意识不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不重视水保工作,导致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效果打折扣。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管护工作普遍存在困难。一是我市部分山区水源位置较低,需用电提水,导致供水成本较高,规模小、运行成本高、村民支付能力不足导致水价、水费收缴难以到位,很大一部分农村供水工程只能维持日常运行,难以承担大修和更新改造能力,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难度大。二是尽管我市出台了《吉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8]25号),但部分村寨的供水工程由于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仅剩老人和小孩在家,工程使用率极低,水费征收难,无法维持工程运行维护及管护人员的管护报酬,导致工程建后管护缺失,使用年限大打折扣。
九、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水利建设项目,需进一步增强协调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
(二)进一步严格水行政执法。加大水行政监督、执法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无证取水、未经审批侵占河道修建构造物、建筑物的行为从重处罚。
(三)进一步增强争资上项力度。切实抓住当前国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实际,积极做好项目储备、上报,争取国家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扭转吉首市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局面。
(四)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协商沟通,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五)建议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单位自评结果拟按要求在吉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