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首市学校及幼儿园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和“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提高儿童青少年自我保健能力,逐步建立、形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自觉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促进身心健康,改进生活质量,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特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1.健全健康教育机制。学校健康教育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之中,并制定专项方案,做到机构健全,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我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2.开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校健康教育要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教师和教案、考核和评价“五落实”。开课率达到100%;义务教育阶段周课时达到0.5节,高中(含中职学校)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健康教育讲座;配齐教材,做好师资培训工作,教案、上课符合相关要求。有健康教育整体或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要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健康教育知识,如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养成教育,在科学、生物课中渗透环境和生理卫生教育,在德育、班会等课程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接受健康教育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3.重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师资的各种培训,积极组织健康教育任课教师认真学习钻研教材,制定好教学方案,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各种传媒的宣传教育作用,办好学校健康教育黑板报和宣传栏,做到每季度一期;利用校园广播,坚持每天宣讲健康教育知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开好健康教育课和讲座,并将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和健康行为习惯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健康教育,要求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增强防病意识,培养禁毒和防艾滋病意识及社会责任感。
5.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各学校要在确保健康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重点改善教学基础设施,使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厕所、宿舍、食堂、饮水及体育锻炼设施和健康教育器材、教具等硬件全面达到指标要求。
6.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建设。各校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托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认真做好学生的身体健康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指导工作。按照“创卫”关于学校“六病”防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近视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椎弯曲等常见疾病宣传预防和麻疹、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甲流、流感、肺结核、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群体预防与矫治工作,培养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与养成教育。
7.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要设有专职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员,学校发生群体性发热、咳嗽、腹泻、食物中毒以及麻疹、腮腺炎、肺结核、水痘、手足口病、甲流、流感、肺结核、乙肝、新冠病毒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在2小时内同时报告市教体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做好跟踪信息上报工作。
8.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和“文明卫生单位”活动。制定禁烟、控烟工作制度,加强无烟单位宣传监督力度,推进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做好师生心理健康、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等健康教育工作,认真结合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指标要求,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单位。
9.切实做好健康教育评价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考核自评工作和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监测,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全部高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10.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建档工作。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20条指标及创卫建档目录,做好会议记录、广播稿、宣传栏及黑板报底稿等有关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立卷,做到档案资料全面真实,管理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