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推进吉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湖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吉首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充分依托地域文化,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丰富劳动教育实践资源,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打造具有吉首特色的劳动教育新生态。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与使命,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遴选一批专业性强、信誉好的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评选一批活动开展效果明显的研学旅行示范学校,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二)教育性原则。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精心设计和组织研学课程,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真正达到“以研促学”的教育目的。
(三)实践性原则。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四)规范性原则。研学旅行应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组织过程要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不得发生任何损害学生利益行为,不得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五)公益性原则。要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均等的参与机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中谋取任何利益,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主要措施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原则上,每学年在学期中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集中组织开展小学四至六年级1至2天、初中一至二年级2至3天、高中一至二年级3至4天的研学旅行,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小学一至三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的研学旅行,可以参照上述学段安排酌情开展。
(二)加强研学旅行课程建设。各中小学要积极完善研学旅行课程,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深化跨学科整合,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发具有湘西及吉首特色的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演练类、技能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标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促进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增强“四个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劳动教育和研学旅行融合发展,加强学校与基地联系,带领学生深入景区开展旅游现状调查、当小导游等劳动实践活动,打造精品劳动教育研学课程,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研学旅行课程由学校报市教体局审定,仅供研学旅行组织实施人员使用,不得面向学生编制发放教材。
(三)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我市现有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民族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国传统村落)、劳动教育基地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对基地实行准入制。每个研学旅行基地至少具备一个研学旅行活动主题。研学旅行基地要有研学课程体系,要配备具备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能力的研学导师。要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涵盖红色记忆、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工业科技、志愿服务、劳动教育等内容的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每两年认定命名一批市级研学旅行基地,并对入选的基地实行定期评估验收和动态管理。原则上各中小学研学旅行要在具有相关资质的研学旅行基地进行。
(四)规范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各中小学要探索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在工作环节上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全面落实中小学作为实施研学旅行的主体责任,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应与有资质、专业性强、信誉好的企业(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原则上研学基地及承办企业必须从湘西自治州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研学旅行承办企业(机构)遴选结果及市级文件公布的白名单里选取。中小学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应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报市教体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学习内容和有关注意事项等信息,如委托开展,还应告知承办方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活动组织情况。
(五)健全经费筹措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各中小学和承办企业要加强和规范研学旅行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向家长公开费用收支情况;要合理核算成本,确保研学旅行活动公益性原则。各中小学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中牟取任何利益。各中小学派老师参与研学旅行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市文旅广电局积极协调景区、景点及公益性文化场馆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行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
(六)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中小学要会同教育风险管理顾问、研学旅行承办企业(基地)等相关机构,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及研学旅行承办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市教体局负责督促中小学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意外险、校方责任险等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市教体局和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研学旅行基地要建设符合需要、安全适宜的学生集体食宿和活动场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基教股,负责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协调小组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职责,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各中小学要建立校长主责、分管副校长主管、部门协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制定研学旅行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推动研学旅行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查评价。建立健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积极创建研学旅行示范校,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积极创新宣传媒介、手段、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
附件:1.吉首市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白名单
2.吉首市第一批研学旅行承办机构(企业)白名单
3.吉首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审批表
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