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0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有的地方和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思想,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不到位,攻坚克难的韧劲不足,真抓敢抓的狠劲不够,问题整改被动应付、不严不实,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还未有效形成”。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强化工作领导。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4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省、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专题研究县域生态考核、大气环境管控、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乡镇污水处理、城区管网建设等生态环境工作达15次,推动了一系列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

2.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湘西自治州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吉办发电〔2022〕13号),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吉首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吉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吉首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一系列环保规划和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方面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

3.加强教育宣传。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学习计划。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解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等重要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省定任务清单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将省警示片披露问题和各类交办问题等纳入“夏季攻势”工作任务清单,分解到相关市直部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和考核细则等,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全面落实。2024年度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夏季攻势”等专项行动,以清单化、项目化方式推动25项整改任务销号,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26个;完成1件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至此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我市共3个,已全部办结。

以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环办反馈。公示时间:2025年310日至2025年32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7438520136

联系地址:吉首市市政大楼10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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