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的公告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24 字体大小: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的公告

吉生环委办发〔2025〕2号


市直相关单位、吉首经开区、各乡镇(街道):

受北方传输性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和本地污染叠加影响,湖南省14个地市已有多地启动黄色预警,预测我市2025年1月24-25日环境空气质量AQI>150将持续48小时以上,根据《吉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24日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州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现将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精准实 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2.扬尘源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 喷涂粉刷、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城区主次干道增加洒水冲洗降尘频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移动源减排措施。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柴油货车、渣土车、 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在限行绕行范围、时段内禁止上路行驶。加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4.其他面源减排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禁农作物秸秆等生 物质露天焚烧;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清洗,禁止露 天烧烤,以及焚烧垃圾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5.按照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有关规定,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巡查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 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

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新能源汽 车等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健康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二)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者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防护措施。

请各市直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保障工作。黄色预警通告发布2小时内报送预警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6时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评估报告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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