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情况汇报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情况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1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关于202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一规划两纲要”

情况汇报

  

2023年以来,在州生态环境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结合单位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调整了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在吉首市政府网公示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定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则,明确股室职责职能,把学习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周五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制度进行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以上,结合吉首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台账,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0次,周五领导干部集中学习20余次,围绕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党规党章》《宪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学习,邀请顾问律师、司法专家开展法治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2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通过构建职责明晰、高效规范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加强法治业务学习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调整了普法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制定了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八五”普法五年规划实施方案。一是落实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责任。在市政府网公示发布了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股室成员普法责任。严格按照《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执行。二是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培训学习。今年组织了2次对吉首市辖区内40余家企业事业单位集中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自行监测、固体危险废物合法处置、转运等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以及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企业自主学法守法合法经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企业事业单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切实做好系统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管理,将“八五”普法读本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必修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10月全局共49人,除近离退休、休产假4人免考,普法学法应学应考人员45人,按时完成学时任务,45人全部考试合格,通过率100%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2023年初组织13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同时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12人,1人未通过,通过率92%。截至目前,全局在编在岗人员共49人,共48人已获得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执证率98%,几乎达到全员执证。 法制审核人员4人,占行政执法总人数的8.3%(要求5%)。

  

  1.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以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结合“春节送法下乡”“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月”“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双碳日”“生态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日系列宣传活动,送法下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等上门入户,面对面开展现场宣传教育活动,并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挂横幅标语,知识有奖问答以及组织师生参观企业环保设施等方式进行现场宣教,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2023年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7000余份,环保小礼品2500千余份,现场参与人次8800人。

  

2、积极上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向州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报送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2023年被采用1件典型案例在“中国环境报”“法治吉首”平台发布。

  

3、拓展宣传模式,扩大宣传效果。一是邀请生态环境领域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主题日现场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联合生态环境委员会组织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利用电子屏幕、广播进行法治宣传活动;三是结合网络融媒、报纸、公众号平台,发布生态环境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简讯信息,今年向《中国环境报APP》《团结报》《湖南日报新湖南APP》《时刻新闻》州局公众号、《法治吉首》国家、省级、州级网络融媒、报刊等共推送信息40篇,发布简讯30余篇;四是在单位走廊设置二十大精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廉风建设、法治教育宣传橱窗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二是严格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委托权限行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落实“集体讨论审议”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任主任,分管法制领导任副主任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委员会,对案情复杂,处罚较重等案件提请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未经法制部门审核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办案人员不参与行政处罚决定表决,不直接接收当事人罚金。五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力度2023截止目前,对涉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环评审批等34起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3份、行政拘留1起,总计罚款数额109.7434万元(目前实缴罚款数额75.2134万元,未缴34.86万元[吉首市鸿达纸业有限公司未缴29.57万元、湘西自治州民族宾馆有限公司未缴5万元)为进一步斩断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链条,严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按照州局工作部署,自7月中旬以来,执法大队前往花垣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两打”交叉执法行动。此次交叉执法检查共排查企业18家,立案12,全部完成调查取证,已形成调查报告移交花垣分局。

  

(五)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进一步规范运用《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充分结合规定涉及的裁量因子,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取证,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充分结合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作出合理的综合裁量决定,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发挥聘请顾问律师作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一是充分发挥聘请顾问律师作用2023年顾问律师参与我局34件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和行政合同审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等出具了相关法律专业建议,指导我局依法作出合理的行政决定,促进我局科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和执行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近年以来,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与了1起关于邵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的庭审现场视频直播。

  

(七)紧抓改革契机,建立与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

  

我局牵头与公、检、法、司、住建、水利等多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执法(司法)联动机制。2023年以来,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执法大队定期对辖区峒河、跃进-黄石洞水库2市级饮用水源区和太平、矮寨等10处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制定了巡查台账。2严格落实禁捕要求,5月期间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和石家冲街道对峒河饮用水源进行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约20人次,执法车辆4台,劝阻非法钓鱼人员153、牵头开展禁游禁钓行动,9月期间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石家冲街道、乾州街道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联合行动重点打击饮用水水源地非法垂钓等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车辆20台,共收缴鱼竿47根,劝阻非法钓鱼人员80人次。

  

(八)贯彻落实相关政策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3制定了《双随机一抽查实施计划方案,公布了抽查企业名录,明确了抽查方式方法与时间范围,减少对被检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频次,为企业正常健康发展减负。一是持续“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完成2023年度系统更新升级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量(101条);12345投诉答复52条;二是完成优化营商2023年度网上填报考核任务及生态环境惠普指标达标任务(目标任务: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力争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天数比例达96%,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三是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227条;四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等在市政府网站实行全面公告公示。今年没有收到单位或个人申请公开事项。五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排污许可等各项工作,全市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工作,完成了吉首市2021年至202371家省、州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排污许可证整改(其中重点管理15家;简化管理56家),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率达到100%2022年度排污许可证8家(其中湘西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已注销)执行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新证发放2张。六是“不予行政处罚”,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积极为企业松绑减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吉首市一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让违法行为人深刻体会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温度”,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今年9月马劲坳镇、矮寨镇家庭村成功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称号;全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编制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系列申报材料,针对创建指标逐项分析研究,多措并举提升各项指标水平,1114吉首市成功获得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九)及时地调处环境信访问题,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充分发挥吉首市环保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协调作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委派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调解工作和民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社会矛盾调解”等工作;二是拓展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受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全国12369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平台、市12345投诉热线以及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电话等,让公众有更多的方式主动参与解决自身周边环境问题。及时处理回复环境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环境投诉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防止网络舆论升级。今年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80件。其中,12369网络信访平台7件,群众来访来电10件,上级转办6件,12345热线转办件54,其他3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十)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单行条例修改工作

  

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适时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2021以来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个,2023年未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个。在制定修改生态环境单行条例的方面,经与多部门集体研究讨论,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生态环境执法现状,向吉首市人民政府、市人大汇报了关于请求废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建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任务和力度加重,以及受于垂直改革期和编制影响,无法招考新人,目前我局平均年龄47岁左右,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再加上行政执法装备、检查设备配备不足,目前全局只有3辆执法车辆用于全局开展业务工作,同时有法律背景的人员很少,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行政执法现状的需要。

  

(二)法治业务培训学习系统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

  

法治培训的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在培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了13名工作人员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12人,通过率92%,目前全局共49人,48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落实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普法考试制度,全局49人,免考人员4人,应学应考45人,通过45人,合格率100%防止和减少通过个人意识和经验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要培养通过依法解决行政执法和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习惯。

  

(三)档案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经常是重案件办理轻档案管理,在整理收集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对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培训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实际疑难问题,为依法办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继续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通过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抽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五)继续营造宣传氛围。落实国家、省、州、市的安排部署,结合重要的宣传主题日活动,开展线下现场宣传阵地与线上利用主流媒体、网络融媒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全面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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