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市乾洲医院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市乾洲医院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2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市乾洲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19712—20197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市乾洲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街道竹园社区37号

建设单位

吉首市乾洲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西州吉首市乾州街道竹园社区37号,地理坐标为:北纬N28°15′28.21″,东经E109°41′12.81″,项目占地面积400m2,总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共计5层。针对患者病情要求,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主要诊疗科目包括妇产科、儿科、手足外科、牙科门诊、检验科等,共设置病床5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和锅炉,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恶臭。a、由于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且设计为地埋式,因此产生废气量小。通过采取全封闭以及采用导气管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b、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恶臭主要集中在转运过程中,其他时间暂存间均密闭状态。因此,项目医废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恶臭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极小。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一般医疗废水、特殊废水、食堂废水、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特殊废水经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洗涤废水及医疗废水通过排污管道进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乾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万溶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现有环境功能级别,同时也不会对项目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施水泵等设备噪声以及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噪声源强65~80dB(A),经合理布局、隔音、减振、安装双层隔音玻璃后,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格栅渣。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湘西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格栅渣经石灰消毒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吉首乾洲医院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平面布局合理,选址可行,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只要充分落实完善好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地防治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带来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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