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湖南荣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FPC柔性线路板与PCb印刷电路板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湖南荣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FPC柔性线路板与PCb印刷电路板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荣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FPC柔性线路板与PCb印刷电路板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荣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FPC柔性线路板与PCb印刷电路板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 省(自治区) 吉首 市  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荣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朗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3万元。主要租用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产业园3栋标准厂房(包括1#厂房、2#厂房及3#厂房)进行生产,其中3#厂房设置为办公区及备用车间,项目不设置生活区。项目用地面积约14000m2(约21亩),总建筑面积约30000m2,其中办公区约2000m2,生产车间(含备用)及仓储约28000m2,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进行分类分质处理,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的收集也依托该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的综合废水调节池、应急事故池。

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为3栋生产厂房,由南至北依次为1#厂房、2#厂房、3#厂房。其中1#厂房主要包括原辅料贮存、开料、前处理、孔金属化、电镀铜、图形转移、棕化及压合、表面处理等;2#厂房主要为线路板的后制程工序,包括贴钢片、PI补强、电测、压合、冲压、FQC车间及成品包装;3#厂房为办公区及备用生产车间。

项目电路板生产规模为40万平方米/年,其中FPC生产规模为24万平方米/年、PCB生产规模为16万平方米/年,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及多层板。

项目生产制度确定为年工作330天,生产班制采用3班制,每班   8小时制,年工作时间为7920小时;管理人员及其他采用白班制。

项目劳动定员约400人,其中生产人员300人,管理及其他人员10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料堆应进行遮盖,防止大量扬尘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3、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保护措施

1、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时应避免在未经硬化的场地冲洗车辆,禁止在施工场地倾倒施工机械废油。

三、施工期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控制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应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确因工艺需要须夜间连续施工时,应事先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并得到批准。

3、对于施工期间的混凝土运输、材料运输、敲击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有效控制,以缓解其影响。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堆放,减少环境污染。

2、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计划,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

3、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时,必须遮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

4、建筑工人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再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

1、开料、钻孔产生的含尘废气(DA001)(颗粒物)经布袋除尘+30m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2、前处理、黑孔黑影、酸性DES、棕化、OSP、电镀铜等生产线酸性废气(DA002)2(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经碱液喷淋+40m排气筒排放;PTH沉铜、电镀镍金、化学镍金、电镀锡、化学锡等生产线酸性废气(DA003)(硫酸雾、甲醛、氰化氢、氮氧化物)经碱液喷淋+40m排气筒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3、碱性DES含氨废气(DA004)(氨)经稀酸喷淋+30m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

4、丝印防焊、洗网有机废气(DA005)(VOCs),文字丝印、洗网有机废气(DA006)(VOCs)经活性炭吸附+30m排气筒排放,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表2相关标准。

二、地表水环境

1、含银废水(W001)(总银)在线回收,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相关标准。

2、厂区高浓度有机废水管出口端(W002,接入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配套有机废水收集管前)(流量、pH、SS、COD、色度);厂区铜氨废水管出口端(W003,接入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配套铜氨废水收集管前)(流量、pH、SS、氨氮、总铜);厂区含镍废水管出口端(W004,接入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配套含镍废水收集管前)(流量、pH、SS、COD、总镍);厂区含氰废水管出口端(W005,接入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配套含氰废水收集管前)(流量、pH、SS、COD、总氰化物);厂区其他废水管出口端(W006,接入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配套其他废水收集管前)(流量、pH、SS、COD、总铜、总银、总锡),与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运营单位协商确定生产废水间接排放限值。

3、生活污水(W007)(SS、COD、BOD5、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相关标准。

三、声环境

生产设备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1个300m2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各类危废分类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1个20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及管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生产设施及管线尽量架空或设置在防腐地面上,槽液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废水收集(特别是涉重金属废水收集管)采用可视可监控方式,能有效发现废水收集或处理环节的渗漏问题。

2、分区防渗措施:1#厂房、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设计单位、安全评价单位提出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2、电镀槽和其他槽液输送管采用架空方式或设置在防腐地坪上,生产线周边设置接漏托盘或废液收集桶,分类收集跑、冒、滴、漏的废液。

3、车间内设置废液收集桶、收集托盘,设置防泄漏液外流围堰(或在厂房进出口处设置倒坎);依托吉首经开区创新创业产业园废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的综合废水调节池(容积为5350.6m3)、应急事故池(容积为2675.3m3);设置水污染三级防控措施。

4、项目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需组织编制该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物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排污口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规定的图形,在废气排放口挂牌标志,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填写相关内容,建立排污台账,供上级部门检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