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2 字体大小: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吉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吉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建设地点

吉首市太平镇

建设单位

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盛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2、厂址: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吉首市太平镇,地理位置:东经109°4952.48″,北纬28°1741.32″。

3、工程规模:近期处理规模为200m³/d,远期为300m³/d。配套污水管网铺设污水主管网1890m、接户管2150m及100座1.5m³化粪池。

4、服务范围与接纳污水类别:太平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主要为太平镇区,收集太平镇区的生活污水,不涉及工业废水,服务人口为3000人。

5、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工艺构(建)筑物包括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排放槽、污泥池和设备间;项目尾水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一级标准后排入司马河。污泥经叠螺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小于   80%的含水率外运吉首市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项目不设宿舍、化验室,仅在线监测排污口流量,设有值班室。

2、

一、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影响:本项目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设备(A2O+纤维转盘过滤器污水处理工艺)+排放槽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参数水力停留时间较长,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流程后,出水水温与纳污水体水温相差无几,因此本项目排水对司马河水温基本无影响。太平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削减了入河污染物量;污水处理工程正常运行时,整个河段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司马河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太平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正常排放情况下,所排污水中使司马河局部水域COD、氨氮、总磷有所增加,在污水与司马河水体均匀混合后,排污口下游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水质。

二、对第三者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司马河主要为农业用水,下游无取水口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纳污水域周边居民饮水源于太平镇太平水厂,排出的尾水需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一级排放标准。根据6.4节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可知:经过预测,污水处理厂枯水期正常工况下排放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故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不会使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等级下降。本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不涉及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不需要设置补偿方案。

三、对湖南吉首峒河国家湿地公园影响:枯水期,尾水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污水尾水COD、NH3-N、TP混合区浓度最大值与最小值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且混合区长度很短,对司马河水生生物和水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因此项目排污不会影响到下游的水质,对湿地公园影响较小。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以及总量控制和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新建入河排污口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位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入河排污口设置后,不会增加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所在水功能区入河污染负荷小于限制排污总量的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排污口设置也不影响邻近其他取水户用水安全,不影响防洪安全,不会对周边水生生态造成重大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 年修正本)和《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2018﹞44号)提出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情形,本项目无制约因素,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排污口设置基本合理。

五、监督管理措施:

(1)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功能区水质进行水质监测是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对水功能区的水环境监测,有利于全面了解水功能区的水环境状况,对于超标排污或排放污染物量超过限排指标的情况,依照法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确保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

(2)建立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发生非正常排放情况时,高浓度的污水将有可能排入水体,对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为此应建立水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污水在进入司马河之前进行有效控制,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事先拟定的应急方案,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关闭排污口,采取污水应急处理措施等。并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给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减少污染影响范围或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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