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医药综合实验训练大楼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医药综合实验训练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医药综合实验训练大楼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内 | |
建设单位 |
吉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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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湘西州吉首市吉首大学大田湾校区内东侧,总占地面积为11136.17m2,总建筑面积为30008.37m2,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层高12层的医药综合实验训练大楼以及配套给水、排水、消防、暖通、环保设施的建设,医药综合实验训练大楼建筑层高49.85m,系二类高层建筑,项目主要功能是为相关专业大学生提供实验和实训的教学科研平台,其中一、二层为人体科学馆和资料室,三至十二层设置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医学模拟中心、药学模拟中心、护理实验中心、临床药理实验中心、中医药及康复实验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中心等,项目设置各类实验中心均为模拟实验,仅用于医学院学生教学、基础实验及基础科研工作,不开展第三方服务、不对外开设疾病诊断、医疗活动,不属于医疗机构范畴,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以及转基因实验室。项目医药综合实验训练大楼建筑单体为“U”字型布局,由西边主入口的三层裙楼及南北十二层塔楼组成,一至十二层通过中间连廊相互连通,南北塔楼为传统的内廊式布局,两侧为实验室和教室,楼电梯设置在单体四个角。目前,项目建筑主体以及配套给排水、供电、消防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余下主要工程量主要为部分环保设施完善、设备设施安装调试以及室内根据需求进行简易装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项目大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恶臭、实验室废气、汽车尾气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会产生少量的SO2、NOx以及烟尘。本项目在实验训练大楼北侧仅设置21个地面停车位,无地下停车位,车辆尾气排放中的主要污染物为NOx、CO、HC,产生浓度较低,通过地面扩散稀释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拟建于实验大楼西北侧,为一体化密闭设施,通过投加除臭剂,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较小,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本项目设有1台6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其位于项目实验训练大楼一楼发电机房内,本项目发电机仅作为备用电源使用,仅供消防及停电时使用,备用发电机尾气设排气系统1套,废气由专用烟道排放,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要求,而吉首市目前供电充足,备用电源使用概率极低,外排废气量及污染物很少,SO2、NO2等污染物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程度轻微,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周围敏感点以及项目自身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气主要为具有挥发性的实验剂气体,如醇类、盐酸、硫酸、氨等,产生的废气包含硫酸雾、硫化氢、氨等实验室常规废气和有机废气。本项目实验室拟针对实验废气设置通风柜排气,废气由排气通道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主要为医药病理学实验,且在实验室用到相关药剂才会产生此类废气,废气产生具有局部性、不持续性,污染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流经地面与地面雨水汇集到学校排雨水管沟,最终排入城市雨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所排污水为一般性的实验废水、办公生活用水,无放射性废水和洗片废水,运营过程中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已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管要求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吉首市青山湾污水处理厂;项目实验废水经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由校内设置在项目西北侧的排口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吉首市青山湾污水处理厂。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现有环境功能级别,同时也不会对项目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噪声、空调挂机、风机、发电机及人流等。实验来往师生人流噪声贡献值较小,可采取强化门、窗等简单的隔声措施,加强管理,其噪声不会对声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污水站的水泵采用低转速、机械密封型且运行噪音低的设备,基础采用减振器柔性安装,吸水管及出水管上均安装可曲绕橡胶柔性接头,和墙体隔声,且装置位于水下,噪声值可以降低20dB(A)以上,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明显;项目使用的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前后方,运行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置并设置隔声罩,所有空调外机安装距离和位置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经过距离衰减隔声后对周围居民影响小;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市电停电时提供备用电源,本地区停电的情况很少且专门设备房内,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隔振措施,项目各类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房间墙体隔声及隔声罩等措施、合理空间布局等措施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师生生活垃圾、无毒无害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废活性炭以及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试剂、废药品、感染性针头、手术刀片、实验室动物尸体、废化学品、废微生物培养基(皿、瓶)、实验废品(纱布、绷带)、废玻璃器皿等。其中生活垃圾和无毒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由校内物业公司清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试剂、废药品等废物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应针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环保部第36号文)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考虑到项目实验室废物种类较多,建设单位须对该部分固废进行类别划分、不同类型废物采用不同的包装容器和相应标识,废化学品应单独收集,对于锐利器械(感染性针头、手术刀片)等均要收集在专门的利器盒中;包装容器最多只能盛放2/3容积的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应当使用抗化学腐蚀的容器盛放,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物质不能混装,容器上注明化学物质名称;模拟动物手术室产生的动物尸体应该对其进行冷冻暂存,暂存后交由能够接纳该部分固废的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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