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相关内容的公示
关于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相关内容的公示
一、行政执法职责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是主管我市土地、矿产、林业、城乡规划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含林业)和规划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吉首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规划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依法履行吉首市自然资源(含林业)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对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领域(含林业)保护和规划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备案制度。
(四)根据职责分工和案件管辖规定,负责对土地类违法行为、矿产类违法行为、测绘类、林业类违法行为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将相关线索或案件向其他执法部门的移送工作。
(五)负责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清理处置工作。
(六)负责指导开展吉首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
(七)负责受理违反自然资源(含林业)和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管理12336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平台。
二、执法依据
(一)法律(10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二)行政法规(23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6.《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1.《土地调查条例》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3.《地图管理条例》
14.《基础测绘条例》
15.《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6.《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8.《森林防火条例》
19.《植物检疫条例》
20.《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21.《退耕还林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三)部门规章(22部)
1.《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2.《土地复垦条例》
3.《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5、《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6、《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7、《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8、《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9.《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10.《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1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14.《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15、《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16.《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17.《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18.《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19.《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20.《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1.《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2.《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四)地方法规(9部)
1、《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4.《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
5.《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7.《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8、《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9.《湖南省林业条例》
三、执法程序
四、执法区域和执法权限
执法区域为吉首市全市范围内。
执法权限为:
1、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2、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
3、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
4、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五、联系方式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511258,地址: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27号。
六、监督举报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采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直接向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进行行政执法投诉(申诉),亦可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投诉。
(一)监督举报电话:0743-8511258
(二)监督举报地址: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27号。
(三)受理反馈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不当或不作为提出的投诉或举报。
七、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部门:吉首市人民政府(吉首市司法局)
地址:吉首市北一环下姚家岭1号
联系电话:电话:0743-8729025
(二)行政诉讼
诉讼法院:花垣县人民法院
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旁
电话:0743-721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