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含普法年度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
吉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安监建设,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6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吉首守法普法办关于应发《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和《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吉普法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巩固“八五”普法以来依法治理工作成果,确保《吉首市应急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计划、年度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明确全局应急管理普法责任,加强普法指导监督,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普法宣传与监管执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全过程,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利用以案释法、对典型案例开展公开裁定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履行好系统内的普法责任,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同步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坚持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三)日常宣传与集中宣教相结合。各股室、执法大队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特点,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深入企业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采取提供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
力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吴宏俊任组长,副局长石大志、副局长侯成、副局长王东洪、总工程师吴清鹏、专职副局长吴顺旺为副组长,彭程、周俊谷、向斌、陈祖兵、杨艳明、张科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俊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经费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强化经费保障,为年度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三)布置普法内容
1、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开展法治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推进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普法的基础性、根本性的任务,维护宪法的权威,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保证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3、深入开展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4、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特色活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减灾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领导讲话、开办安全生产专设施版专栏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
(四)明确普法对象
我市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同时兼顾学校、社区、机关等单位的普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制定普法活动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年度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普法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经济开发园区、社区、企业单位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延伸,确保普法活动取得实效。
(三)按级负责,扎实推进。各股(室),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确定普法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要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并根据需要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较大规模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实际,针对性的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保持和市局之间的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附件1:吉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附件2:吉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吉首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吉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序号 |
普法活动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方式 |
完成时间 |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 |
1 |
党员活动日、党课 |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 |
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党员 |
专题讲座、专题培训、集中学习讨论等 |
全年 |
吴宏俊 |
机关党支部 |
2 |
党员活动日、党课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权威读本 |
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
专题讲座、专题培训、集中学习讨论等 |
全年 |
吴宏俊 |
机关党支部 |
2 |
“防灾减灾日”法治宣传活动 |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
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学习 |
2023.5 |
侯成 |
风险监测和综合防灾减灾股 |
3 |
“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活动 |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 |
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学习 |
2023.6 |
吴顺旺 |
综合执法大队 |
4 |
“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
《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
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讲座 |
2023.12 |
吴顺旺 |
政策法规股 |
5 |
普法进单位宣传活动 |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
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
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讲座 |
2023.12 |
吴顺旺 |
政策法规股 |
6 |
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
《安全生产法》、《长江保护法》、《工伤保险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社会公众 |
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线上有奖问答等 |
2023.12 |
吴顺旺 |
政策法规股 |
附件2
吉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法规股牵头,办公室和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1、机关工作人员; 2、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学习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主题学习:开展“学习宪法 法律进机关”主体宣传活动,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 |
2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办公室牵头,办公室和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1、机关工作人员; 2、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学习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主题学习:开展“学习宪法 法律进机关”主体宣传活动,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 |
3 |
《民法典》 |
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分工负责 |
1、机关工作人员; 2、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3、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 |
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下扶贫村。 |
广播、报纸、微信、网站、宣传册等 |
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线上有奖问答等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网上答题竞赛、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6月专家讲座: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开设讲座或业务培训班等形式,至少组织1场专题培训,进行宣传; 3、执法、服务过程中宣传:在执法及服务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
5 |
《消防法》《防洪法》《抗旱条例》疫情法律法规 |
办公室牵头,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下扶贫村。 |
报纸、微信、网站、宣传册等 |
发放宣传材料 |
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
6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执法大队牵头,办公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 |
报纸、微信、网站、宣传册等 |
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线上有奖问答等 |
1、集中宣传:4月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6月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专家讲座: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开设讲座或业务培训班等形式,至少组织1场针对企业与监管人员的专题培训; 3、执法、服务过程中宣传:在执法及服务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
7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 |
报纸、微信、微博、网站、宣传册等 |
发放宣传材料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执法、服务过程中宣传:在执法及服务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
8 |
《行政许可法》 |
办公室牵头,法规股分工负责。 |
行政审批人员。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资格培训和考核。 |
资格培训:2023年下半年,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至少组织1场针对高危行业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专题业务培训和考核。 |
9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执法人员。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应急演练、考试培训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专家讲座:2023年下半年,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至少组织1场针对应急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专题业务培训。 |
10 |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
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应急系统执法人员。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执法业务培训 |
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下半年,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集中组织至少1场针对应急管理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专题业务培训。 |
11 |
《长江保护法》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 |
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
12 |
《工伤保险条例》 |
执法大队牵头,各股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专家讲座: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开设讲座或业务培训班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行宣传; 3、执法、服务过程中宣传:在执法及服务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
13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 |
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 |
1、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下扶贫村对扶贫户进行现场讲解 |
15 |
《反有组织犯罪法》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 |
1、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下扶贫村对扶贫户进行现场讲解 |
16 |
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
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下扶贫村。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 |
1、集中宣传:“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下扶贫村对扶贫户进行现场讲解 |
17 |
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
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
1、执法对象: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职工; 2、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 |
微信、网站、宣传册 |
发放宣传材料、专题讲座 |
1、集中宣传:6月份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2、专家讲座:通过邀请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开设讲座或业务培训班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行宣传; 3、执法、服务过程中宣传:在执法及服务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