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非法运营“黑滴滴”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打击非法运营“黑滴滴”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优化道路运输市场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依法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黑滴滴”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运营“黑滴滴”,是指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巡游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私家车非法从事道路运营活动的行为,包括在网络滴滴等平台注册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二、专项整治内容:严厉打击全市范围内非法营运“黑滴滴”,一经发现立即查扣。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营活动的“黑滴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罚。
三、专项整治时间:2023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黑滴滴”,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坚决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
举报投诉电话:0743-8512200
吉首市交通运输局
吉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