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吉首市审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依法审计工作,依法审计能力普遍得到提高,有效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
1、持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经济卫士”作用,加大对本级财政预算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2021年初我局派出审计组对2020年度吉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重点关注政府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政府性债务管理及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同时对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等5家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共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45,993.29万元,收缴资金217.73万元。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上揭示问题,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
2、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同意,2021年对我市6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分别是原市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原峒河街道党工委书记,原峒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原太平镇党委书记及原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时对原太平镇党委书记及原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聚焦重大事项,将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分配事项的具体决策及执行效果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共查处问题金额69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2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7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8条,达到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3、重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切提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质量,2021年初将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中心人员合署办公,人员统一由中心主任调配,审计人员按照审计组的形式实施审计项目。2021年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157个,送审金额467086.18万元,其中审结项目77个,送审金额67764.06万元,审减金额11484.11万元,审减率16.37%;完成备案项目445个,审减金额2260.29万元,审减率14%。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力量对全市15个审结项目进行复核复审,同时对13个总投资额在161184万元的在建项目进行概算调整审计,在8月底前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4、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为了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审计监督权威。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2021年组织专人对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清理,审计共发现问题333个,其中整改到位321个,整改率96.4%。同时形成了近五年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材料,已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以审计要情或专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五个我市文明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要求,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3次清理,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0件,失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0件。
2.制定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把好制度建设关口,出台了《吉首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控,推进绩效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进审计流程再造,提高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修订完善《吉首市审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吉首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责任追究等内容,强化决策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了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规范性文件制定、对外合同的签订,全部通过法规与执行股的审查,上会讨论,有效规避审计的法律风险。
3.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局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财务开支和重大事项都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所有审计项目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办公室、法规股、审计组组长及主审参加,共同研究审定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流程图、监督途径、执法所用文书、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基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要求对新进审计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并及时参加执法证考试,办理执法证件。
2.严格审计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审计项目开展、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审计全过程记录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坚持科技强审,上级审计部门正组织开发审计项目管理平台,建立预算执行和经责审计管理系统,根据上级审计部门进度逐步推进“金审三期”工程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规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进一步明确股室复核、法规审理的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证据获取、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现场管控等重点环节审核,切实保证依法审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先后建立了审计现场业务管理办法、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审计项目“三承诺”等制度,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审计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切实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2.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所有审计项目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张贴审计公示,告知审计内容、纪律、审计组成员、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二是实行内部回访监督机制。坚持每年两次审计廉政回访,了解审计组及工作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倾听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建立经常性学法制度,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和集体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目标任务管理中。积极开展“年度学法”活动,根据省审计厅《2021年全省审计机关学法要点》落实工作,明确年度学法重点,年底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同步进行了普法考试,切实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培训。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审计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2021年10月,全局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送教上门”培训班,通过讲座、经验交流、座谈等形式,提高了学习培训效果。另一方面举办及参与审计业务规范培训。积极参与审计署“审计大讲堂”培训,参与全州审计系统综合能力提升班、全州内部审计培训班,参与组织各类培训活动300余人次,提高了全局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3、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审计宣传栏和我局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打造实体和网络两类普法宣传平台,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加大依法审计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湘西州审计局门户网、美丽湘西APP、新湖南APP等刊发稿件50余篇,积极宣传我局依法审计的成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从总体情况看,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优秀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学习运用的积极性不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些单一。主要依靠传统方式,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提升审计干部政治担当;强化审计专业领域培训,提高审计监督水平,切实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中心,以标准化建设为措施,以铸就审计铁军为目标,推进“党建+审计”深度融合,提高审计队伍组织力、执行力和审计绩效。
(三)加大法律学习。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审计部门举办的各类审计业务视频培训、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增强政策法制观念,引导审计人员主动学法,做到依法行使职权,自觉用法律规范审计行为。二是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法律学习,学习《宪法》、《审计法》及其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三是购买和订阅了《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等相关书籍报刊,为干部职工开展自学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体审计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二)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贡献。
吉首市审计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