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吉首市“三个兴市”、“四大工程”的发展大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吉首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2021年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院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院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第六检察部,由第六检察部牵头,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二)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治建设措施
1.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做到司法公正,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二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三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非法捕捞、滥伐林木、食品药品等问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和“舌尖安全”。四是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裁判不公;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
2.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我院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未成年人、涉民企业等案件中切实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贯彻于办案始终。
一是进一步推进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建设,通过检警联席会、检警点对点联络、同堂培训等方式,组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全面学习,通过学习和交流,增强公安机关对少捕慎诉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少捕慎捕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已批捕案件同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诉前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
三是对拟决定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积极组织公开听证,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适时的开展公开宣告活动。始终坚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直以来,我院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组织架构,形成工作合力。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及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与工商联、企业三方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积极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去年,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先后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交流等形式,了解联点的兴科富地置业有限公司存在资金链断裂、购房者反映较强烈等问题,及时向市优化营商办做好汇报工作,同时举办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实地走访企业22余次,征求意见建议10余条,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积极搭建平台,降低维权成本。充分发挥检察窗口服务优势,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对涉企案件“贴标”受理,开通受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推行“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保障涉企案件高效办理;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去年以来,发布相关普法宣传信息20余期,积极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是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服务发展。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如办理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程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综合案件事实及具有情节,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保障其企业正常运营;受理的湘西州高新区某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案,通过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合规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建议相结合,去年以来,我院依法向市人社等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0余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20余起,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服务地区经济的双赢。
四是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涉企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对涉企案件实行全流程监控,重点监管,去年以来,评查10余件涉企案件,对全市内涉民企刑事案件挂案情况开展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1起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启动撤案程序,提升监督质效;主动把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考评指标项,重点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检察官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水平和质效。
4.加强检察建议工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吉首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工作,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法律规定,2021年度规范制发检察建议共244件,并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有效助力吉首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体现了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和能动检察的担当作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吉首市检察院先后在规范侦查取证、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社会治理、强化全民守法等方面共制发检察建议244件,共收到回复244件,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数为244件,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5.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系统内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对外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举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信息化建设推进不够。一是法治宣传人手不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意识亟待加强。三是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原创内容较少或原创制作简单,不利于吸引公众关注。
(二)与公安机关协调衔接不够。双方对补充侦查工作的沟通交流不够。比如,有的补充侦查提纲不够具体、不够全面,指导性不强,导致补查效果不好。
(三)行刑衔接方面工作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够,原有的联动协作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检委会会议学习、检察长办公会、工作例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会议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面提高全院干警法治素养。健全我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深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四、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当好“普法的先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提升检察工作品质。创新普法方式,让法治宣传更“走心”,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丰富纠纷化解手段,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职责,进一步监督“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美丽吉首、幸福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