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3年,吉首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以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主线,以公安中心工作为抓手,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生力军、主力军作用;强化主责主业能力水平,以执法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为核心,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以警务信息化、实战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带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市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强化领导,强劲推进,精心部署,深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长足发展,培育了良好的公安法治文化,促进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持续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吉首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部署落实: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吉首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局领导按党委分工负责包抓各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每年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形成“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制定规划,明确任务。结合吉首市公安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吉首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吉首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关于传发吉首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做到年初有工作规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对“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做了全面规划和工作部署。三是细化措施,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吉首市公安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分工方案、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我局明确将执法规范化建设、“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新一轮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强化党委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明确了全局领导和民警联系挂帮制度,努力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法治公安新实践,吉首市公安局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通过采取集中学习、网上学习、专家授课等方式,引导全局民警、职工、辅警要树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能力水平。一是领导带头学。吉首市公安局无论是召开党委会、局务会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第一个议题都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力求先学一步、学多一些、学深一点,用实际行动争当学习的表率。二是支部专题学。各部门迅速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部门工作会等形式,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网络点播学。由于工作特殊性,部分民警、辅警未能参加集中学习,工作间隙及时利用“学习强国”、“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新媒体平台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截止12月底,共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0余次,参学民辅警人数达1000余人次。
三、严格执行《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法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工作,吉首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吉首市公安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制度》《吉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和标准》《吉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吉首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及专家咨询工作规则(试行)》《吉首市公安机关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吉首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经吉首市公安局党委研究,成立了以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法律专业人士为主要成员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负责日常事宜,制定了《吉首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对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的工作职责、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对工作机制、履职流程等进行了严格规范。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均启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机制,对全局重特大疑难案件、执法突出问题等进行决策,保证全局执法活动、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2023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根据《吉首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在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全面正确开展工作10余次,为全局规划部署执法工作,预警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研究途径,更进一步诠释和发挥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四、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
吉首市公安局外聘法律顾问1人1团队,由原湘西州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万英俊担任我局的刑事执法顾问,由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团队担任我局的行政执法顾问,另由我局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8人担任公职律师,由通过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14名民警加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根据实际制定下发《吉首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及专家咨询工作规则(试行)》,并由市局法制大队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坚持“充分挖掘内部资源,适当借助外援帮助”的原则,主要是通过参加工作座谈会、案情讨论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疑难案件集体研究等方式,对民警进行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为我局的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2023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共参加座谈会、案情讨论会等共计3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0余条,配合对民警进行培训3场次,组织执法规范化知识竞赛1次。吉首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效和不足,不断研究、创新,以贯彻实施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为契机,通过更为科学、有效的方式聘任、选调法律顾问及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优化法律顾问及执法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资质、个人法律业务素质,并将此项工作形成机制,确实通过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执法效果。
五、严格执行《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吉首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吉首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程序规定》和《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进一步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吉首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吉首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清理,2023年以来吉首市公安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
吉首市公安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23年吉首市公安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起,相比2022年的6起下降50%,并全部按照《吉首市公安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由公安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起因原告邮寄的报警材料被邮政快递误投造成办案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履行法定职责,我局在法院判决前已实际履行;1起因对上访人员陈诉和申辩的复核未记录在案被判程序违法;一起酒驾案件因未准许行政相对人第二次酒精呼气测试,一审被判程序违法,行政处罚被撤销,我局上诉后,湘西州中院撤销一审判决,仅确认交警大队轻微违法,但不撤销行政处罚。
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案件审核考评抽查情况。2023年,法制大队共审核刑事案件1790件,审核行政案件855件1147人,发现、解决执法问题300余(个)次,对上年度行政案件开展案件评查100件次;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四次,其中刑事案件移诉358件560人,全部考评,抽考比例100%,行政案件结案855件,抽考44件,抽考比例5.14%,均达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案件抽考比例及达标率;未发生判决无罪案件,未发生执法过错案件,未发生因执法问题被省市公安机关通报或纠正的案件;未发生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执法办案场所以外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或民警负有责任的案件。
(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情况。吉首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23年提质增效工作,按照公安部“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总要求,进行了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拓展功能区和合成作战室“四区一室”的功能改造,全部实现智能化升级,并建立了一支由民警3人,辅警30人组成的专业化服务保障队伍及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担负起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出入区登记、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保管、信息采集、侯问看护、监控巡查、以及嫌疑人体检、送押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厅优秀标准的验收,成为湘西地区唯一一个达到优秀标准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同时完成了12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室和接报案场所建设。2023年进入中心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共1256人次,刑事案件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中办理率逐步提升。
(三)落实受立案监督工作情况。通过警综平台对全市接处警及如实受立案工作开展每日网上巡查,对巡查出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电话通知到每一起接处警民警,督促整改落实,抓实“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如在执法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何某文”涉嫌强制猥亵案压案不查,法制大队及时给予纠正,作出继续侦查提纲后交办案单位继续侦查,最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四)执法教育培训情况。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组织对全局开展集中法制业务培训12次,结合执法现状、执法存在问题、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笔录制作、案件办理流程等进行规范、详实、细致的讲解培训。开展针对性、精准性上门培训15次,全局民警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执法观念进一步转变,执法水平、办案技能、监督审核能力显著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制定《吉首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案部署、职责措施、任务成效落到实处。
八、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学习和督促检查工作,努力为全市民营经济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做好维权保护,进一步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二是落实民营企业走访宣传工作。通过向集体宣传、入户宣传的方式主动向企业汇报公安工作并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2023年,共走访企业、公司14家,出动警力50人次;了解企业、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关承诺;积极采纳意见建议。三是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积极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市局成立风险排查小组,联合金融办、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行政监管部门,依托派出所社区警务深入辖区对民营企业开展风险摸排,对风险早发现、早化解,防止风险扩大。截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对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排查17次,处置涉稳风险隐患32起。四是全面净化辖区经济环境。纵深推进“打盗抢护平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为群众追赃挽损,一年来,传统盗抢骗案件立案同比下降30.3%,破案同比上升49.35%,为群众追赃挽损200余万元。深入推进“反诈打跨”行动,接收缅北涉诈嫌疑人13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吉首市公安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市局职能部门根据权责清单梳理事项,严格规范贯彻执行,对本部门涉及的项目严格梳理、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确保权责清单落实规范高效、严格务实。
加大简政放权,落实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一是出入境证件受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公民出入境证件审核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受理、审批出入境证照。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公民出国(境)申请人6675人次,其中,受理护照1135人次,往来港澳通行证392人次,公民出入境通行证4576人次、外国人出入境证572人次。未发现被重点人员骗冒领等出境危害国家安全问题。二是狠抓车驾管窗口服务,提倡“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简化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增加车管业务覆盖面,通过警邮合作、警保联动、值日警官导办、卫生院开通驾驶人体检业务、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增设摩托车报废点、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等措施,为全市驾驶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车驾管业务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共办理机动车业务36639起(其中注册登记9134起,转移登记2399起,变更登记171起,抵押登记1127起,注销登记10018起,转入业务1301起,车辆年检10679起,其他1810起),驾驶证业务共办理15895起,(其中本地初领3786起,外地初领178起,增加申领3119起、转入554起,换证7496起,补证378起、满分学习24起、注销登记58起、驾证转出216起、其他86起)。组织摩托车类驾驶人科目一考试3012人次,科目二考试4892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4410人次;汽车类驾驶人驾驶人科目一考试5928人次,科目二考试4883人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4417人次。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吉首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制定下发《吉首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吉首市公安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按期报送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学习,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现象发生,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执行意识。落实制度,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实施过程,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民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定期谈话提醒、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案件督察回访、社会监督等举措抓好落实。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
九、严格履行主责主业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落地见效
自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吉首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向谁普”“谁来普”“怎么普”的工作思路,以打击整治违法犯罪及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聚焦“三下降一扭转”,将专项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推进。全局上下迅速响应,及时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构建了“党委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主抓、全局联动、社会协同”的全方位普法格局,组建普法专业队伍、平安乡村宣传队、普法志愿服务者等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宣传队伍,进一步提升普法专业性、法治水平和履职能力。市局共抽调工作队员9人、挂村队员25人、法治副校长27人,均严格按照每月进村入校清单式开展工作;上报简报14期、普法工作宣讲162场次、干部培训6场次;法治宣讲12场次、受众15万人次;张贴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广告400余条;开展反诈专题普法728场次、覆盖2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矛盾纠纷排查1129起、化解1122起,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十、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吉首市公安局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市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提升龙陵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突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坚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突出抓好民辅警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治理能力。采用送教上门、案例评析、旁听庭审等多种模式,尤其针对负面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反思,进一步强化民警法治观念和责任心,提升民警法律素质。
(二)突出执法公信力提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引导民警坚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的释理说法,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坚持细化执法办案活动,对各办案部门在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大力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三)强化突出违法犯罪打击。优化警力资源,加强治安乱点重点地区整治,有效预防侵财类案件发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将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和网络排查有机结合,同时密切与有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把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把问题化解于综合施策之中,全方位做好治安管控。
(四)强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持续聚焦“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同步推动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下降、电信诈骗两降两升和其他突出违法犯罪下降,确保六类重点群体普法覆盖率达100%,人民群众对普法强基行动知晓率90%以上,2024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吉首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