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规划,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坚持依法治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克服困难,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健全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吉首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重要思想,把学习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等与当前税收工作结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吉首市税务法治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为保证依法治税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党委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保障税收法治工作正确的方向。首先建立健全了各项税收法制领导机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成立了吉首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照法制审核要求成立吉首市税务局法制审核委员会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明确各专门议事机构组织、审核事项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程,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涉及税收全过程的法制事项事事有来源、件件有回音。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责成法制股做好会议纪要。
二、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压实执法责任。
(一)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2022年,吉首市税务局按照省州局行政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准确把握职权的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及追责情形,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吉首市税务局以及三个派出机构(矮寨税务所、吉首税务所、乾州税务所)的权责清单,共涉及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检查、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确认、税务行政奖励等七大项114子项内容,并依法公开行政权力具体运行流程。确保了严格按照权力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二)压实“首违不罚”执法责任,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2022年,吉首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对符合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例举的事项,一律不得擅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纳税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对于由于自由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基准在执行中,遇到的综合适用问题进行探索,及时探讨、沟通、衔接,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
三、推进法制审核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吉首市税务局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之前,严格进行法制事前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通过我局的法制审核委员会,依照《吉首市税务局法制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制审核事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流程,负责对我局重大执法决定实行集体审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抓实自由裁量权基准落地。按照省州局,为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市局的全面执行和实施,法制股一方面“推出去”,即力推和主导自由裁量权在税收执法的全面实施,另一方面“揽进来”,对于在基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典型事件进行梳理和整理,特别是对前台的执行标准和适用法律进行例举式一一对应,有力地推动了基准的落地。
(二)高质量完成法拍涉税事项和公益诉讼磋商。2022年,市局法制股厘清工作主责与协作两个角色职责,稳健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法制主办和协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局、省高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按照规范的流程和规定的时限,细化法拍不动产涉税事项各环节责任部门,协调征管、税政、纳服部门办理完结法拍询价、协助征收事项52条,保障政务法治处理流程完整、有效。作为协同部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税收优惠政策落细落实这个中心,与市局社保和非税股围绕检察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发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展开法院、开发单位、检察院、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局六方单位参加的磋商,并取得全部公益诉讼撤诉的积极成果,保障吉首市局严守涉及税收法律“遇事找法”的法治维度,展开工作,维护执法严肃性和严谨性。
(三)实地核查,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吉首市税务局按照《湘西自治州税务局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纾困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吉首市经济实际,依法依规推进方案的工作任务落实,2022年5月下旬实地核查湖南东方红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湖南吉首市民族烟材有限公司等3户工业企业,主动对标上级优惠政策的要求、工业企业困难和诉求,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实际问题,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为稳增长、稳预期、促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
(四)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我局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文件清理,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税收工作,未出现制定任何税收规范性文件情况。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政策宣传深入透彻。针对今年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项目多、涉及税种费种多的特点,市局将“一揽子”税费优惠整理成册,建立“清单式”服务指南,为企业量身定制“税务筹划”;针对企业可享受的大额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企业进行个性化辅导,确保国家税费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二)风险控制贯通全程,降低执法风险。吉首市税务局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通过全链条管理,收集各岗位识别的退税、减免税风险点进行甄别和重点核查,排除行政执法风险,打击骗取退税和减免税行为,现对存在风险疑点4户留抵退税企业进行实地核实。2022年4-5月集中受理申请期间,每半月市局法制股通过与税政股分析税收政策中易触发执法风险点、实施征管过程易出现执法风险点和实地调研审核执行易出错风险点,对征管全过程的减、免、退、抵、缓税收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应对、审核、纠正,形成有代表性的15个风险案例严抓法律风险关口,协助完成各项工作,积累了依法共治工作经验。
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行政处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为优化营商环境,增强行政处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杜绝随意加重和从重处罚的行为,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对符合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例举的事项,一律不得擅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纳税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不造成影响,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正确应对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做好复议应诉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我局法制部门发挥法制审核作用,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税收争议,2022年,法制部门参与市局17次业务例会,对于业务部门提交的税务争议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22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二)继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制定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吉首市税务局聘请了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的袁礼春律师、陈科宇律师担任2022年度的法律顾问。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性要求,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日常评查,增强法治自省自查力度。2022年9月份市局法制股对全局简易处罚程序和一般处罚程序案卷进行评查活动,通过调取核心征管数据,评查行政处罚业务共计1669条,整理成卷78卷,并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被通报案卷主要涉及违法类型有逾期未申报、发票违法、其他违法非正常解除、违法丢失税控盘等;纠正核心征管中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未按照要求列明违法手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文书等要素事件3起,增强了税务法治自省自查力度。
八、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吉首市税务局在湖南省税务局官网地区主页主动13类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保证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并且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无接触式税法宣传。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税企QQ群等渠道,开展“减税降费抓落实”专题宣传。梳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推送至纳税人。二是挑选符合优惠新政的纳税人为重点辅导对象,采取上门辅导、网络答疑的辅导方式,在隘口村小学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纳税人的法治意识。三是通过税收特有平台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市局全方位开展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服务窗口全方位宣传、办公场所平面宣传、政府房交会现场互动宣传方式,投放平面宣传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等宣传标语、普法答题公众号、普法动漫视频等方式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二)抓好税务学法、普法、法治培训及考试。圆满完成了一年一次的普法学法考试工作,做到三个百分百,即参学率达100%,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
(三)对征管执法过程中的问题重点跟踪。及时发现、梳理和总结落实政策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和纳服股进行座谈,收集执法过程中税务干部执法过当、执法程序不规范和政策认识偏差情况,组织师资进行了一期税务执法知识讲座。通过以训促改、以训带练方式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技能,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2022年度,吉首市税务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费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税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执纪规范落实偏松、问责不严时有发生。
在2023年,吉首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依法征收。严格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提高税费收入质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首违不罚”制度机制,继续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严控行政裁量权,加强执法督察检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掌握应用税收大数据开展行业风险排查的基本要素,把风险应对与组织收入、税收执法风险相结合,精准防控税收流失风险,堵塞征管漏洞,严肃执纪问责,继续推进新时代税收法制建设。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