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2 字体大小: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结合单位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集中学习培训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了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通过坚持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建立了党的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制度、周五干部集中学习制度,2022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周五集中学习31次,强化了对《党规党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十一”个坚持》《“一规划两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江保护法》《民法典》等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规范生态环境执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委托权限行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二是落实“集体讨论审议”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任主任,分管法制领导任副主任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委员会,针对情节复杂,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委员会召开、未经法制部门审核的案件,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是落实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办案人员不参与行政处罚决定表决,不直接接收当事人现金缴纳。四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2022年制定了《双随机实施方案》明确了抽查方式方法与时间范围,减少对被检查对象的检查频次,建立了《企业名单库》将62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其中。2022年对建立了35人的《执法人员名单库》,申领更换了新的行政执法证。五是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半年的实战练兵,3日的案卷评查、模拟执法等多环节评比,最终获得全州第二名,二等奖荣誉。2022年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力度,立案1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处罚金54万元;对案件复杂,处罚较重的案件召开了6次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议会议,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行政拘留3人。

(三)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强化《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的学习和运用,充分结合规定涉及的裁量因子,全面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充分结合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作出合理的裁量,规范适用环境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聘请法律顾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2210月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自签订合同以来,顾问律师为我局开展了1次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提升了知法、懂法的能力,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文、守护吉首市打下了坚实基础;顾问律师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服务方面的配合咨询工作,参与约30件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合同审核工作,出具了相关法律专业建议,为我局依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合理决定提供了指导和帮助。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和执行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2022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紧抓改革契机,加强部门联动

我局牵头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住建、水利等多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执法(司法)联动机制。2022年以来,协同与市市场监督、水利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了饮用水源禁游禁钓行动,劝阻劝退120余人,收缴钓具220余件;联合卫健部门开展了医疗机构排查整治行动,规范了医疗废物、废水的收集处置、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了汽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责令多家企业进行现场整改;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行政拘留3人。加入了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室,在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2022年启动办结4件生态环境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金额6.1万元,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同时,有力推进吉首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2022年对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的企业,通过多次上门开展风险评估与宣传引导,共有6家公司(8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强制责任险的购买,有效地降低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规范企业合法经营管理,守法意识。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

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2022年环境影响审批项目22个(承诺制审批项目4个,入河排污口审批1个),指导企业网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4个;完成全市重点行业和60家简化排污许可证复核及整改工作,排污许可证新证发放7个,延续1个、变更40个,指导企业网上排污许可登记12个。二是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批和网上审批,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均可实现网上办理。三是提升业务监管能力。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增强监管合力,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量(52条),12345投诉答复72条,工改系统建设类项目审批1个。

(七)及时地调处环境信访问题,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成立了吉首市环保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委派的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民事调解工作和民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社会矛盾调解”等工作;二是拓展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受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全国12369环境污染举报平台、市12345投诉热线等,让公众有更多的方式主动参与解决自身周边环境问题,2022年共对4起群众投诉的案件,经后期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对相关投诉人给予资金奖励。三是及时处理环境投诉,及时化解矛盾升级,2022年以来共接收、办结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30起(其中12369网络信访平台50件,群众热线来电70件,上级转办12件,网格中心12369平台转办100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人民群众对处理意见都表示满意。

(八)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审核工作

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适时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2022年我局没有起草出台涉及我市生态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过期规范性文件1个,截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个。

(九)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贯方式,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积极推动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司法中开展全过程与个案普法相结合,为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普法责任。制定了《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在行政执法、企业检查、行政审批过程中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帮扶指导,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法治教育,并不定期地组织和通知20余家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开展环保业务培训,提升企业自主守法意识,加强了企业规范经营,减少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做好系统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管理,完善评估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专题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2022年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八五”普法的学习考试,通过率100%;共3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换证考试和申请新的行政执法证工作,合格率100%

(十)以法治宣传为契机,推动法治社会发展

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法治文化建设、机关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构建法治社会。一是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单位办公楼区域、服务窗口等办公区域,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栏、宣传标语,加强和其他单位在生态环保宣传方面的协作,利用各企业单位、乡镇、社区的电子屏等载体加大宣传攻势,营造保护生态环境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主题日宣传,围绕“法治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现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结合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上门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长江保护法》《湘西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固体危险废物三年计划》《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民自主学法、守法,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践行节能减排、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的生活方式,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2022年宣传活动共制定了宣传展板、咨询台、环保宣传横幅、宣传手册5000份、宣传纪念品2000份,现场参与人数7000人次,同时通过网络简讯推送至州级等融媒进行宣传,浏览量达10万人次。三是新闻媒体宣传,利用网络载体、报纸报刊、电视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2022年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动态简讯40余篇,分别在州局微信公众平台、网络融媒的及时推送,其中在州级报刊《团结报》发表3篇,中国环境报APP 2篇、湖南日报APP4篇、湘西融媒2件、州级网络融媒《时刻新闻》发布的15篇,市级融媒《法治吉首》发布的有3篇,根据统计网络浏览量达10万人次,宣传效果显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作为基层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法律专业人才缺少,因此需要在学习培训方面加强培训指导,特别是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的方式方法上有待加强,每年学习次数不少,每个单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感觉容易理解,但在实际中的运用会涉及更多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如何依法合理的选择适用,这方面的培训需要加强,希望上级部门组织的现场培训或者视频教学上能够制定更科学地培训教案,指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二)行政执法设备有待改善

行政执法取证设备缺乏,目前缺少执法记录仪等,及执法车辆配备不足,目前全局考取行政执法证人员35名,但目前的行政执法车辆只有1辆,配比上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现阶段的行政执法工作的需求,降低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管能力,一定程度上导致执法监管存在盲区盲点,无法及时处理到位。

(三)法治宣传面域有待拓宽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仅生态环境一个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能满足于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需要更多的部门参与进来,拓宽宣传面域,从上级政府到基层部门,宣传部门和乡镇街道、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等积极地参与,结合部门自身的优势,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政府的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市级、州级宣传媒体、网络报刊等,各负其责全面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行政执法职能边界有待厘清

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基本上进行了修订,加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垂直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职能有较大的调整和变化,容易造成执法打架、互相推诿的情况,需要政府部门重视,理顺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防止出现执法盲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二十大工作报告,突出工作重点,查漏补缺,进一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强监测、严执法,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法治新湘西、新吉首贡献环保力量。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对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提升法治意识。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加强法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继续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通过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继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抽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生态环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继续完善服务体系。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

(五)继续营造宣传氛围。落实国家、省、州、市的安排部署,结合重要的宣传主题日活动,开展线下现场宣传阵地与线上利用主流媒体、网络融媒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全面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紧密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和宣传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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