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3 字体大小: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根本目标,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着重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创三农领域“依法治农”新局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一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局里制定了《吉首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6次,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法治建设8次,专题学法4次。

(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

1.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1)加大对领导干部普法力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2)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围绕提升农业执法办案水平,突出农业法律适用和执法实务操作,分析研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说理,对全体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了“每月一法”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农业执法实务操作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灵活方式进行,每人40课时以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行政处罚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新《动物防疫法》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政能力建设,建设一支服务型、法治型、学习型农业执法队伍。

3)加强集中学法。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度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把法治宣传和学习教育作为干部考核的硬指标,开展普法学习考试,检查干部职工的学法情况。

2.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

广泛通过网络、广播、微信、LED显示屏、公告栏、横幅、标语、咨询台、展板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政策法规及政策,为群众解答农药识假辩劣的维权知识、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咨询。二是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出动宣传车22次,张贴禁渔期通告等300余份,制作固定禁渔警示牌30个,发放禁渔宣传资料800余份。同时,深入乡镇(街道)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为统筹抓好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在“安全生产月”及“3·15”、“食品安全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中,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四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22年,共举办普法宣传活动6场次,出动宣传人员40人次,拉横幅24条,接受农民咨询500余人,分发“农业普法宣传册”、禁渔期通告、《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农业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规章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今年审查并归档重大行政决策5件。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或参与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全局共83人完成执法换证工作。聘请了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3.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动态调整《吉首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减证便民”工作,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2)规范行政执法与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全局的行政执法证进行清理。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次,公平竞争审查招投标项目3个,审核行政合同21份。在此期间所发的文件和招投标均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内容,未发现滥用行政权力事项。

3)执法量质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依托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执法数字化转型,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水平。对平台双随机执法对象库进行更新完善,制定公布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设置年度检查任务数和检查户数。完善两库管理,认真做好梳理监管事项、归集监管行为数据等工作,组织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共计18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8次,开展了“互联网+监管”国家事项库21个主项,省事项库183项监管事项的行政检查,执法实施检查率、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跨部门监管率、事件处置全部实现100%。实现了执法全覆盖、检查全应用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4)全力建设升级善治(示范)村。严格按照省市有关乡村治理工作部署,积极探索符合乡村实际的治理新模式,不断巩固提升“四治融合”建设成果。

4.深入开展一系列法治专项治理

坚持宣传与执法、管理相结合,平时宣传常抓不懈,将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行政执法中。今年,我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系列法治专项治理活动。全年查处农业案件8件,其中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受理违法举报5余起,接待处理信访件2起。一是深入开展2022年“绿剑”农业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农药、化肥、种子随机检查65次。同时对我市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检,送检测55批次。二是强化渔业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开展“长江禁渔”“禁渔期安全管护”及“中国渔政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查获非法捕捞案件3起。三是开展畜牧业执法行动,检查畜牧养殖场、屠宰企业、经营摊位160家次。四是加强农资店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农药经销单位已开展农资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都已使用农资经营购销系统。五是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提高信用成本,建立法治信用的社会为目标,全力做好我市农业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一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大部分是通过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狭窄、没有针对性、缺乏系统性的缺陷,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大众化。部分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条分缕析的鲜活案例。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一些行业行政监管股室在作决策、开展行业监督管理时还习惯于按“老经验”、“老办法”,对新的监管方式如“多证合一、证照改革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行业监管信用档案及体系建设在行业监管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执法装备短缺等难题。由于农业农村执法工作领域广,过程是分行业监管,现进行分行政区域进行综合执法,农业执法专业性又强,现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跟不上形势需要,执法记录仪还不能做到人手一台,执法装备车辆少,特别是与其他单位工作衔接效率不高、执法办案较少。因此,建议政府层面从经费上、执法培训上加大投入。

(四)农业农村违法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实践过程中,很多违法当事人采用网络方式联系,鲜有露面并且不备注真名,加上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不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工作,在违法农资产品上,经常采取委托第三方发货等方式,给日常监管、调查取证和违法行为处罚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在查获不合格产品后,厂家不确认,找不到制假窝点,导致工作人员难以从源头上彻底遏制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造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五)“两法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在“两法衔接”中做了一定的基础性工作,但不可避免的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法衔接”工作认识上还得再深化,行动上还得再积极、再主动,界限上还得再严格,对行政执法中该移送的案件,严格按标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的,决不以罚代管、以罚代刑。

(六)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编制受到限制。《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纳入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法体系,职能职责增加,但是,编制数及执法人员并未增加。

(七)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责没有划分清楚,工作机制不顺畅。行业监管是依法依规指导本行业产业有序发展,行政执法是对行业管理缺失的一种惩戒性行政处罚,行业监管是服务而执法则是对监管对象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专司农业行政执法职责,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执法相关的行政检查职能,不承担行政审批、行政给付等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农业执法大队在农业农村局内加挂了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股、屠宰办、两违办和农药监管站(2021年调整至局种业股),造成“行业管理没人管,行政执法管的太宽”,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局面,违背了“管执分离”的综合执法改革初衷,经常出现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后,与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机中心等部门、业务股室分不清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工作机制极不顺畅的问题。

(八)工作任务繁重,执法人员严重短缺。

1.工作性质和时间特殊。随着市民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非法捕捞、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投诉日渐增多,渔政、屠宰、生猪调运监管执法等任务越加繁重,且工作时间基本都是在凌晨半夜。

2.承担行业行政监管事务过多。因机构改革,工作机制不顺,本应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的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定点屠宰场的驻场监管和屠宰检疫、规模养殖场监管、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养蜂证》的核发工作;畜牧兽医股牵头负责的养殖环境污染整治、非洲猪瘟防控等工作;渔业渔政股牵头负责的禁捕退捕等工作,因农业农村局仅有上述行政职能和机构,没有开展这些行政许可、技术监督、例行检测、行业监管等服务工作所需的畜牧兽医、渔业水产等技术人员,目前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因此我局把这些工作都是交由执法大队承担,二中队现有9名执法人员按照农业农村部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工作要求,已安排8人至屠宰场开展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监管工作,仅余1名执法人员维持二中队承担的动物卫生监督、屠宰、渔政、饲料、兽药等多项执法工作的日常运转,且该同志同时兼任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股、屠宰办负责人职务,对接承担相应行政职能工作。执法大队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短缺现象严重。

3.动物检疫监管人员急需补充。根据市里安排,2022年至今,我局牵头组织实施的全市活禽集中定点屠宰项目、我市“四大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吉首市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乾州千年墟场活牛交易市场项目建设工作均在稳步推进。经初步估算,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后,我局至少需安排官方兽医15人开展驻场动物检疫监管和疫病防控工作,其中:活禽集中定点屠宰场5人、屠宰加工冷链物流8人、活牛交易市场2人。如仍由执法大队负责驻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现有执法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九)执法人员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因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身份不统一,执行工资待遇标准不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科研成果,只有执法办案业绩,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难,难以晋升职称,直接影响到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同时津贴福利待遇难到位,农业执法人员在动物卫生监督,农药、兽药、饲料等执法过程中经常接触农业有毒有害物质,但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但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只针对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农业公务员管理人员无法享受。同时,执法人员工作任务重,责任风险大,待遇偏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也难以让优秀执法人员有干劲、留得住,执法队伍不稳定。

(十)执法边界不清,联合执法效果难以持久。目前,由于政策调整、机构改革、职能职责移交过渡期等因素,我局在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与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虽然可以发挥各部门的管理优势,弥补跨行业、跨部门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的缺陷,解决单一部门执法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减少执法的疏漏,具有较好的工作实效,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门职能尚有交叉的情况下,联合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的职权范围、执法依据各不相同,执法边界不清,综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比较困难,只能用于应对一个时段或重大个案的处置,难以作为经常性的管理方法,效果难以持久,在行政执法中产生各种纠纷问题因涉及多部门也难以得到彻底解决。如:农村宅基地执法权限、边界问题。20201月起,我局与自然资源局先后多次开展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查处工作,但由于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认识理解不同,自然资源部门认为只要农村村民占地建房,不论土地性质,都应归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查处;农业农村部门认为只能依法查处农村村民,占用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宅基地违法行为,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其他性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行为仍需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执法查处。为此,我局与自然资源局对接市司法局、州人民法院等部门,咨询法律行业专家人员就执法边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另外,畜禽养殖场污染环境的养殖规模界定、垂钓管理中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非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执法查处工作也存在类似情况。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采用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行政处罚法》等篇目,并分别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和领导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局机关股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特别要求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实际,根据市里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实行压力传递,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同时,将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不定期组织法规股到下属单位进行督查考核。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将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环节。切实增强法治观念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3.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三)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放管服”工作。

3.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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