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省、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吉首市政府网”(http://www.jishou.gov.cn/)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27号市自然资源局311室;邮编:416000;电话:0743-8511709;传真:0743-8511258)。
一、总体情况
(一)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自然资源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法规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股室负责确定、制作、更新、审查、发布本股室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股室的执法依据及相关信息,办理申请事项和协调确认。
(三)建立联动机制。明确由法规股牵头,协同办公室、督查室等相关股室(单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会议,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
(四)落实公开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全局系统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制定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和落实办事大厅窗口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1.184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2 | 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4 | 2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还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自身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提高自然资源工作网上服务的综合水平,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改进措施。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股室人员学习《条例》精神和法律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水平;做好对群众的咨询服务、政策解释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的处理效率,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规范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20日